灭火器配置规范

时间:2024-12-21 00:22:30编辑:笔记君

高层住宅建筑每个楼层一定要配置灭火器吗?

您好:是需要配灭火器的!如果有火情,如果没有配置!业主只能通过消火栓灭火!很是有局限性!【摘要】
高层住宅建筑每个楼层一定要配置灭火器吗?【提问】
您好:是需要配灭火器的!如果有火情,如果没有配置!业主只能通过消火栓灭火!很是有局限性!【回答】
这个规定出处在哪里?【提问】
您好:必须配置灭火器,消防安全规定!【回答】
我查到的不是这样说的,但我一直也查不到权威的依据【提问】
我只是查到大于100平米的公共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没有说每个楼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提问】
您好:都是规定!不是法律依据😊【回答】
[嘻嘻]【提问】
您好:规定可以不遵守!法律依据不遵守是违法!对吧【回答】
都得遵守【提问】
您好:不遵守,都是有安全隐患的!😊【回答】


高层住宅小区每层灭火器规定

第一章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二章第四条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第五条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高层民用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委托方、出租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承包方、承租方、受托方的消防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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