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巧合

时间:2024-10-05 00:54:44编辑:笔记君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什么要写这句话?

一般写上这句话的影视作品,都是根据生活中的实际例子作者或者编辑自我杜撰或者改编的,写上这句话表明我没有抄袭任何人的创意,只是一个自我创作的作品,防止侵权吃官司。因为一般这种话都是出现在作者或者编辑改写或者根据身边的例子进行创作的作品中,可是难免会有一些情节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中,并且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例子甚至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编剧们根据这些事情产生灵感,进而进行创作。或者还有作者是根据生活中一些很小不容易发现的事情,完成了整个作品的创作,完成后又怕侵犯别人隐私,害怕侵权,惹官司,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标上“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就解决了不必要的麻烦。这句话说明这个故事没有抄袭别人,写上这句话可以作为一个免责声明,但是一般写上了这句话也没有太大的用处,仅仅是一个免责声明而已,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逃脱法律责任。因为抄袭别人的东西并不会因为写了这句话就不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句话也并不是一个万金油,这句话并适合于那些自我创作,并且有一定的理由证明自己的作品没有抄袭他人的东西的一些原创类作品这种。“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句话最开始是在香港电视剧中出现的,后来很多原创的作品就慢慢都会写上这个东西,作为一个免责声明。我记得小时候看过很多的港片,特别是警匪片的前面都会有这一句话,印象最深刻的是《古灵精探》,当时年纪很小,不懂这句话的真实含义,现在慢慢都能理解。《武林外传》中也有这句话,因为这不老少皆宜的电视剧是编剧们精心改编的故事。

为什么每个电影剧终后都会有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有一个因素值得考虑——法律。
电影剧本或者小说等等,往往都是有善恶之分的,而展现出恶的那一方,可能会造成对一些重名或确实存在的人的名誉权的侵害。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写“纯属虚构”四个字,被侵权的那一方是完全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那么最终可能导致创作者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这四个字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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