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离婚了,心情很烦躁,怎么办
夫妻之间无论怎么争吵,是不能对配偶实施暴力的。你自己说和丈夫吵架,不小心抓破了他的脸,这种行为,作为加害人是不能原谅自己的,不能再有下次的。否则,这对夫妻,迟早要感情破裂的。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民事诉讼。
但是,人民法院不是对所有的离婚诉讼都会判决离婚的。只有在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判决准许离婚的。
所以,作为妻子,如果确是不小心抓破了丈夫的脸,不属于家庭暴力的话。可以,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的。如果人民法院查明,你们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是不会准许离婚的,你们可以继续成为夫妻的。
下面是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谁能有时间和我聊一下,家庭矛盾很烦恼,想离婚舍不下孩子
孩子是没有错的,你可以问问孩子的意见,或者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在不影响孩子的前提下寻求最好的方法。可以与伴侣进行沟通,把话谈开,如果没有耐心的话,你就要想想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要忍一忍,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我有一个建议,可以不离婚,但只是名义上的在一起,在孩子面前演演戏,等孩子长大以后,心里承受能力比较强以后,在和孩子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