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推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是如何破案的

时间:2024-09-01 12:53:25编辑:笔记君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是如何破案的

1、案发当晚的发现:马车轮印,由脚印推测其主人的相关信息,再根据屋内死者断定凶手是同行的高个子。现场情况说明血是凶手激动过度流下的。结论:凶手健康,面色红润。2、询问得知死者有一个旧情敌,断定他就是凶手,当晚充当了车夫的角色。3、请“侦探小组”找出此人。扩展资料《血字的研究》是英国推理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中篇小说,这也是他第一本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虽然说读者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歇洛克·福尔摩斯、约翰·H·华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读者,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读者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血字的研究》有着复杂的叙事技巧,叙事手法堪称完美。从叙事布局上看,这个中篇小说共分为两部,上下部各有七章。第一部的叙事顺序为:华生结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命案发生——巡警陈述经过——疑似凶手出现——警察的查案陈述——凶手落网。第二部为:回溯往事(即杀人动机)——华生补记——福尔摩斯讲解推理过程。可以以命案的发生作为界限将整个叙述分为三部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血字的研究

浅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

夏洛克·福尔摩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私人侦探,自称为“咨询侦探”,为私人和政府在必要时提供帮助。

福尔摩斯并不是全能的,但是他很专业,在社会大分工之中属于处于顶级的那一批人。







《血字的研究》在开头的两句话中就说,他在1878年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准备进修军医。

虽然战争是当时的主旋律,但是福尔摩斯明显不适合于它,他因负伤而不得不回国。这也成为他侦探生涯的正式开始的标志(虽然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研究、分析案件并破解)。

福尔摩斯回到伦敦后遇见了熟人――这让他在伦敦的人海中很是感慨――斯坦弗并经过邀请结识了他今后的 黄金搭档华生 。华生在医院的化验室工作,这很符合福尔摩斯的胃口。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子――也即今后大名鼎鼎的 贝克街221B 。

在两个人刚刚相遇的时候,福尔摩斯就给了华生一个惊喜:一眼就看出他到过阿富汗,而理由十分的科学,即有关血液的研究。



事实上,整篇故事已经开始进入正题,等待着福尔摩斯的将是令他兴奋的案件。








华生对于生活规律严谨的福尔摩斯产生了好奇心,并且给出了自己初遇他时得到的关于他的 知识清单 :

这个清单也算是对于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对于世界的看法――知识、科学和理性。

柯南道尔也借福尔摩斯的口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所以必须选择性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

人脑是有限的,这是当时的看法,这在当时倡导自由主义的英国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然而,在我看来,英国之所以能够建立“日不落帝国”也与这种矛盾有关。 自由给了他们腾飞的机会,而自制和保守却为他们提供了一份保险 。所以 他们能够在损失最小的情况下获取最大化的利益 ,这种竞争力是非常强的。

然而,英国还是更多的偏向了保守,以至于他们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当中没能跟得上。







福尔摩斯的 气质从容镇定、充满自信,内心也充满了大无畏精神,为了心中的信仰,他不惧怕任何的困难。

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的气质。

当然,在华生看来福尔摩斯显得有些无情而无聊,严谨而刻板,有的时候甚至很可怕(狂热状态)。当然也有点不满,因为他觉得福尔摩斯自大自傲,仿佛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而在福尔摩斯看来,科学的权威性不容置疑,自己的追求也不容置疑。

研究的过程是福尔摩斯的最爱,那种状态是十分美妙的,各种线索在脑海中迅速的化成一个网,然后锁定凶手,最终得知所有的真相――即便有些事情连当事人都不知道。

福尔摩斯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在我看来让他笼罩了一层 神圣的光辉 ――同样也是 神秘的迷雾 。

他在探求未知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人们看不到他的身影。然后他又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用诙谐而严谨的语言说,他找到了事实的真相,并且愿意和你分享。

对于科学而言,真相确实很重要,而对于哲学来说却并不是。构建才是哲学的主题。在这点上,我可以说, 福尔摩斯没有灵魂,他就像是个精密的仪器,在社会分工这个大团体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

当然,在科学上他是非常伟大的。









文中出现了基督教的分支 摩门教 ,这无疑是具有坚定信仰的一群人。

柯南道尔在文章中这样写道:

他们创造了自己的财富,就像当时很多的美国人一样。那是美国的“镀金时代”,一个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同样富有盛名的时代。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福尔摩斯最终总结性的道出了“演绎法”这个科学的方法(之前他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并对案件过程进行了回忆和解释。事实上,这(案件)对于他来说非常简单,没有太大的挑战性。

福尔摩斯探案还会继续,就像华生最后记录的那样:


福尔摩斯探案里福尔摩斯的年龄

福尔摩斯出生日期为1854年1月6日。登场:1881年(27岁)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死亡:1891年(37岁)《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复活:1894年(40岁)四月,接空屋案。福尔摩斯历险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案情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过世。八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依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角色生活1、兴趣爱好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2、常用物品peterson的石楠根烟斗,装烟草的波斯拖鞋、插信的折刀、猎鹿帽、苏格兰呢斗篷、休闲皮鞋、散落的化学仪器,斯特拉迪瓦里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

福尔摩斯有哪些推理小说

1、《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首次出场,使苏格兰场的两位侦探相形见绌。侦破案件的同时提出演绎法的推理方法,并贬低了以前的侦探小说。 2、《四签名》:案情离奇,福尔摩斯充分显示了才智,华生医生找到了爱情。3、《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离奇恐怖的传说与精心策划的谋杀巧妙结合的作品,在柯南道尔的所有作品里是气氛渲染最出色的一部。 4、《波西米亚丑闻》:出现一个可与福尔摩斯才智匹敌的女人,较为特殊的一篇。 5、《红发会》:福尔摩斯胸有成竹地破获一犯罪团伙。 《身份案》:案情没有什么特别的,最精彩的一段是福尔摩斯的“打字机推理”,影响巨大。6、《一条斑斓带》:柯南道尔设计的最好的密室诡计。 7、《银色马》:相当精彩别致的案子,第一次出现“狗为什么不叫”的设计。 8、《赖盖特之谜》:福尔摩斯机智过人的典型案例。9、《马斯格雷夫礼典》:通过隐语寻找宝藏。扩展资料: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约瑟夫·贝尔教授而来。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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