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需要哪些能力?
1、责任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工作有浓厚的兴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主动性,对各项工作积极细致。2、与孩子相处的能力:尊重、理解、信任孩子,善于调动孩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热情活泼,擅长唱歌、跳舞,受到孩子的喜爱和尊重。3、教育艺术:基于细致的观察、敏锐的感受、准确的判断和丰富的经验,灵活运用教育的方法和技巧,进行新颖、独特、有效的教育。4、专业知识:掌握学前教育理论和心理学理论,并能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知识视野开阔,表达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熟练。5、工作能力:能熟练指导幼儿活动的开展,活动的策划、组织。
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哪方面的能力?
幼儿园教师应该具备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反思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1、强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育实践能力是教师对幼儿施以积极影响、引导幼儿发展的基础。《专业标准》对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幼儿园教师要具有观察了解幼儿、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的能力。要具有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对儿童的激励与评价等基本专业能力;能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给予适宜的指导,并能引发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多方面的发展。2、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反思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专业标准》强调幼儿园教师要具有不断进行专业化学习、实践、反思和提高的意识与能力。这既是现代社会发展、教育改革对教师的必然要求,也是幼儿不断成长的必然要求。《专业标准》特别在“基本理念”和“专业能力”中均提出了对教师反思与自主发展的要求,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并不断进行反思,改进保教工作”。同时,应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规划,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反思,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从而为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幼儿一生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