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体系的特点
牙买加体系的特点是国际货币没有法定的定值基础。牙买加体系的主要特点有:1、浮动汇率制度的广泛实行,这使各国政府有了解决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重要手段,即汇率变动手段;2、各国采取不同的浮动形式,欧共体实质上是联合浮动,日元是单独浮动,还有众多的国家是盯住浮动,这使国际货币体系变得复杂而难以控制;3、各国央行对汇率实行干预制度;4、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的作用大大加强;5、美元仍然是重要的国际储备资产,而黄金作为储备资产的作用大大削减,各国货币价值也基本上与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国际金融秩序再次陷入动荡,国际社会及各方人士也纷纷探析能否建立一种新的国际金融体系,提出了许多改革主张,如恢复金本位,恢复美元本位制,实行综合货币本位制及设立最适货币区等,但均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理事会“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会议,讨论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条款,经过激烈的争论,签定达成了“牙买加协议”。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了《IMF协定第二修正案》,从而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这就是牙买加体系。
为什么说牙买加体系维护了美国利益
金本位之后,牙买加体系赋予了美国至上地位。美元,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美联储主导了世界的货币秩序。中国为了进入这一体系,也支付了昂贵的车票。投资收益逆差、金融抑制、通货膨胀……面对全球层面的不公,自然有反抗者。伊朗是当仁不让的美国霸权体系的挑战者,但书中有一句话写得很残忍但又极其真实,“挑战其权势的国家,本质上不是在挑战美国本身,而是在挑战美国借助杠杆所裹挟的整个全球市场体系。”【摘要】为什么说牙买加体系维护了美国利益【提问】金本位之后,牙买加体系赋予了美国至上地位。美元,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美联储主导了世界的货币秩序。中国为了进入这一体系,也支付了昂贵的车票。投资收益逆差、金融抑制、通货膨胀……面对全球层面的不公,自然有反抗者。伊朗是当仁不让的美国霸权体系的挑战者,但书中有一句话写得很残忍但又极其真实,“挑战其权势的国家,本质上不是在挑战美国本身,而是在挑战美国借助杠杆所裹挟的整个全球市场体系。”【回答】布雷顿森林体系不是已经确定了美元和黄金的固定汇率了吗?确认浮动汇率,再加美国滞胀危机美元贬值,换取的黄金不是更少了吗?【提问】【回答】您好,这个问题的答案太长了,我就以图片的方式发给您,希望您能理解【回答】谢谢,但我还是不明白。根据您给的图片,表明美国是被迫同意的,和我想知道的不太相符【提问】那请问我能怎么帮助您呢【回答】
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牙买加协议后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牙买加协议”涉及汇率制度、黄金问题、扩大IMF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增加会员国在IMF份额等等,不仅对第二次修正IMF协定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形成目前的国际货币制度有重要作用。在讨论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是黄金和汇率体系。经过反复磋商1976年1月8日在临时委员会所举行的第5次会议上,就汇率制度、黄金问题、扩大基金贷款额度、增加会员国在IMF份额等问题达成协议。会议是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所以也称牙买加会议,所达成的协议则称为“牙买加协议”,其要点如下:
(1)浮动汇率合法化。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任何汇率制度,可以采取自由浮动或其他形式的固定汇率制度。但会员国的汇率政策应受IMF的监督,并与IMF协商。IMF要求各国在物价稳定的条件下寻求持续的经济增长,稳定国内的经济以促进国际金融的稳定,并尽力缩小汇率的波动幅度,避免操纵汇率来阻止国际收支的调整或获取不公平的竞争利益。协议还规定实行浮动汇率制的会员国根据经济条件,应逐步恢复固定汇率制度,在将来世界经济出现稳定局面以后,经IMF总投票权的85%多数票通过,可以恢复稳定的但可调整的汇率制度。这部分条款是将已经实施多年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予以法律上的认可,但同时又强调了
IMF在稳定汇率方面的监督和协调作用。
(2)黄金非货币化。废除黄金条款,取消黄金官价,各会员国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交易,取消会员国相互之间以及会员国与IMF之间须用黄金清算债权债务的义务。IMF所持有的黄金应逐步加以处理,其中1/6(2500万盎司)按市价出售,以其超过官价(每盎司42.22美元)部分作为援助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另外1/6法官价由原缴纳的各会员国买回,其余部分约1亿盎司,根据总投票权的85%作出的决定处理,向市场出售或由各会员国购回。
(3)提高SDRs的国际储备地位,修订S皿s的有关条款,以使5DRs逐步取代黄金和美元而成为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储备资协议规定各会员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SDRs交易,而不必征得IMF的同意。IMF与会员国之间的交易以SDRs代替黄金,IMF一般账户中所持有的资产一律以SDRs表示。在IMF二般业务交易中扩大SDRs的使用范围,并且尽量扩大SDRs的其他业务使用范围。另外,IMF应随时对SDRs制度进行监督,适时修改或增减有关规定。
(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以出售黄金所得收益设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或援助,以解决它们的国际收支的困难。扩大IMF信贷部分贷款的额度,由占会员国份额的100%增加到145%,并放宽“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的额度,由占份额的50%提高到75%。
(5)增加会员国的基金份额。各会员国对IMF所缴纳的基本份额,由原来的292亿SDRs增加到390亿SDRs,增加33.6%。各务会员国应缴份额所占的比重也有所改变,主要是石油输出国的比重提高一倍,由5%增加到1;%,其他发展中国家维持不变,主要西方国家除西德和日本赂增以外,都有所降低。根据“牙买加协议”,IMF的执行董事会在1976年3月完成了IMF协定条文的修改革案,送交理事会作书面表决。同年4月,IMF理事会通过了《IMF协定第二次修正案》(第一次修正案是在1968年,授权IMF发行sDRs),1978年4月1日,经修改的IMF协定获得法定的60%以上的会员国和80%以上多数票的通过,从而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