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黑哨

时间:2024-08-15 10:22:15编辑:笔记君

清朝师爷怎么用潜规则玩弄法律:四救四不救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把清朝刑名师爷称之为“四救先生”,这缘于他们审案判案有个“四救四不救”要诀: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
所谓救生不救死,就是对杀人罪犯,最好别判死刑,死者已死,再判杀人犯死刑,不好。所谓救官不救民,就是在处理“上诉”案件时,不要轻易平反,如果翻案,原审法官就要遭殃,不好。所谓救大不救小,就是在审理牵涉官与官案件时,不要把罪归于大官,有罪要尽量推给小官,因为官越大处罚越重,牵连人越多,不好。所谓救旧不救新,就是指新旧官员交替发现违法乱纪,要尽量把罪责推给新官,旧官或免或调已无权,许多事情难办,不如推给新官,他们有权力有办法“摆平”这些“烂事”。


潜规则出自哪里

“潜规则”这个词最初来自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在书中,吴先生并没有给出确切定义,只是大家都意会的一种概念。 在《潜规则》之后的第二本《血酬定律》中,吴先生试着下了定义,定义原文如下: 不过,想通了这一点,给出定义又无妨了。下边是我想到的垫脚石: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四大黑哨的潜规

如果说裁判和个别俱乐部的关系像一条条线,那么在裁判界,这些看似没有关联的线,通过裁判之间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早已形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一位旁听人士坦言,“听下来裁判圈子确实四通八达,只要你想送钱,肯定能找到办法”。黄俊杰和周伟新,彼此称兄道弟,在圈内早已不是秘密。而这种关系,其实是建立在彼此谋财的基础上。周伟新几次通过黄俊杰执法的比赛赌球赢利,而黄俊杰也在部分比赛中给周伟新打招呼,给人的感觉就是“彼此帮忙,大家发财”。根据检方指控,周伟新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陆俊收受申花35万元竟然是通过张建强当中间人,李冬生也坦然收受黄俊杰、周伟新等人的贿赂,两任足协裁委会主任如此,可以想象整个裁判界的罪恶程度。而像谢亚龙、南勇这样的足协掌门人,也参与其中,通过裁判操控比赛。犯罪的已然不是个人,而是整个体系。

四大黑哨的简介

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4人由曾经的“名哨”沦为“黑哨”,其中的黑幕随着他们站在审判席上而缓缓拉开。这4名曾经中国足球最具代表性的裁判,各自的犯罪之路竟是如此相似。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堕落,然后游戏于裁判界的“潜规则”之间,最终无法自拔。2012年2月16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迎来一审公开宣判。

中国足球史上因“黒哨”被判刑的第一人是谁

  2003年,被称为“中国第一黑哨”的龚建平,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这是国内司法部门介入中国足坛的第一案例。

  姓名:龚建平
  性别:男
  英文名:jianpinggong
  出生年月:1960.07
  身高:184cm
  体重:79kg
  国籍:中国
  籍贯:北京
  项目:足球
  位置:裁判
  职务:首都体育学院教师,国际级足球裁判员
  1982年 开始从事裁判
  2001年 报批为国际裁

  龚建平案
  【罪名】:受贿罪
  【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其中,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天津立飞的比赛前,在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厦门红狮比赛前,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其利用担任裁判员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因其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坦白交待了受贿的大部分事实,酌情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
  龚建平案大事记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0战胜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在先。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绿城门将高树春在扑到球后把沈晗带倒,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公布了那封神秘的裁判“忏悔信”。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是就是龚建平。这成了中国足坛“反黑”行动扩大化的催化剂。
  ●2002年1月,在被问及黑哨问题的时候,龚建平说:“今天我拒绝回答,不愿意说,不想说,你也别照了,真的,因为大家没意义,我没什么可说的。”
  ●2002年2月,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委会在京举行的2002年国家级裁判员研讨班上,初步圈定了59人黑衣法官名单,与2001年甲级联赛83名裁判相比,2002年入选裁判人数减少了24人,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2002年3月13日,中新社报道称,中国检察机关已决定受理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案件,构成犯罪的“黑哨”将被以商业贿赂罪起诉。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2002年3月29日,龚建平写下“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宣武区公安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0月16日,龚案因证据不足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宣武区公安分局进行补充侦查。
  ●2002年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
  ●2002年12月24日,因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2月11日,龚建平及其家属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因白血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不是原创,网上找的。我自己了解的肯定没有这么清晰这么具体,希望可以望到你。


万大雪的人物介绍

万大雪,河北涿州人,曾在涿州市体育学校(体育局)工作,带队青少年比赛训练。毕业于北京体育学院,曾隶属于河北足协,万大雪1992年开始足球裁判工作,2002年起出现在中国顶级联赛上,2005年成为国际级主裁判,主哨中国最高等级联赛90余场,在现役中国的七位国际级主裁判中名列第四或第五的位置。自从2004年以来,万大雪一直是中国足协裁委会重点培养的人选。执法顶级联赛7年来,万大雪屡次因为争议判罚成为焦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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