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1、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4、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5、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介绍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凡是老城的历史分区,往往同时存在历史环境保护、旧城改建、新建筑建设的矛盾与统一问题。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哪里审批
法律分析: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审批。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相关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法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三条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内容包括()
【答案】:A、C、E
现状调查包括如下内容:(1)历史沿革;(2)功能特点,历史风貌所反映的时代;(3)居住人口;(4)建筑物建造时代、历史价值、保存状况、房屋产权、现状用途;(5)反映历史风貌的环境状况,指出其历史价值、保存完好程度;(6)城市市政设施现状,包括供电、供水、排污、燃气的状况,居民厨、厕的现状。保护规划包括如下内容:(1)保护区及外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界线;(2)保护的原则和目标;(3)建筑物的保护、维修、整治方式;(4)环境风貌的保护整治方式;(5)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6)用地功能和建筑物使用的调整;(7)分期实施计划、近期实施项目的设计和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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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
【答案】:D
A项,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 50357—2018)第4.4.1条规定,宜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外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统筹交通设施的布局,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应设置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货运枢纽、大型停车场、大型广场、加油站等交通设施。地下轨道选线不应穿越历史文化街区。
B项,第4.4.2条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宜采用宁静化的交通设计,可结合保护的需要,划定机动车禁行区。
CD两项,第4.5.3条规定,工程管线种类和敷设方式应根据需求及道路宽度、管线尺寸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市政工程管线应以地下敷设方式为主,各种工程管线不宜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
②排水管道宜选用强度高、接口可靠、便于在狭窄场地施工的管材。
③当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巷宽度受到限制以及不符合管线安全防护要求时,不应新建高压、次高压燃气管线。
④热力管线宜采用直埋敷设,建筑改造应预留出热力管线走廊。
⑤电力、通信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因条件限制可采用架空或沿墙敷设方式,并应进行隐蔽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