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算是家庭成员
离婚后子女算是家庭成员,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子女和父母的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画蛇添足的意思是什么? 寓意是什么?
画蛇添足: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非但无益,反而不合适.也比喻虚构事实,无中生有.
画蛇添足 (发音 huà shé tiān zú)
【解 释】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反而有害无益,徒劳无功.
【出 处】 西汉·刘向《战国策·齐策二》:“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
【用 法】 连动式;作宾语;含贬义
【示 例】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他想接上去说,又觉得是~,只好惋惜地坐着没动.”
【近义词】 徒劳无功、多此一举
【反义词】 画龙点睛、恰到好处、恰如其分
【灯 谜】 巳
【典 故】
故事发生在古代楚国.有一家人家祭祀祖宗.仪式完毕后,把剩下的一壶酒,赏给手下的办事人员喝.人多酒少,很难分配.这几个人就商量分酒的办法.有个人说:“一壶酒分给几个人喝,太少了.要喝就喝个痛快.给一个人喝才过瘾呢!”大家都这样想,可是谁也不肯放弃这个权利.另一个提议说:“这样吧,让我们来个画蛇比赛.每个人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完,谁就喝这壶酒.”大伙儿都赞成这个办法.于是每个人折了一根树枝,同时开始画起来.有一个人画得最快,转眼之间,把蛇画好了.他左手抓过酒壶,得意地看看同伴,心想,他们要赶上我还差得远哩.便洋洋自得地说:“我再给蛇添上几只脚,也能比你们先画完.”正当他画第二只脚的时候,另一个人把蛇画完了.他一把夺过酒壶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你画的根本就不是蛇.还是我先画完,酒应当归我喝.” 添画蛇脚的人无话可说,只好咽着唾沫,看别人喝酒.
[提示]
画蛇,就要象一条蛇;添上脚,就成了“四不象”.做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卖弄聪明,不节外生技.否则,非但不能把事情做好,反而会把事情办糟.
[原文]
楚有祠者①,踢其舍人卮酒②.舍人相谓曰③:“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④;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⑤,子安能为之足⑥?”遂饮其
酒⑦.为蛇足者,终亡其酒⑧.——《战国策》
[注释]
①祠(cí)——春祭.
②舍人——古代王公贵族手下的办事人员.卮(zhī)—— 古代盛酒的器具.
③相谓——互相商量.
④引酒——拿过酒杯.引,取过来.且——将要.
⑤固——本来.
⑥子——对人的尊称.安——怎么.
⑦遂——就.
⑧亡——失去.
示例 将军功绩已成,威声大震,可以止矣.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也.(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一百十回)
英文:draw a snake and add feet to it—ruin the effect by adding sth.superfluous 蛇本来没有脚有人却给它加上脚,故事见《战国策·齐策二》.比喻做事多此一举,反而坏事.例: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画蛇添足也.——《三国演义》
父母离婚,孩子家庭成员关系怎么写
亲属关系公证
一、亲属关系公证
是指有涉外业务权的公证处(你可以打电话先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公证处是否有此权限),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出入境签证,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申请减免税收、申请劳工伤亡赔偿、领取抚恤金等事项。
二、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证明的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及申请人与关系人的相互称谓。无论是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均可给予公证证明,如当事人要求办理表兄弟姐妹公证,只要能查证属实,就可以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3.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4.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有关来往书信等。
5.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结婚证等。(你的父母已离婚,应当有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文书)
6.经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注意事项:
1.亲属之间的称谓应准确,应当使用我国法定的统一称谓,辈分均应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证员应审查亲属关系产生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防申请人利用虚假的“亲属关系”为名,骗取公证书,达到出国的目的。
3.对用于继承目的亲属关系公证,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关系人无论是否死亡,均应列入公证书中,并应了解被继承的财产状况,生前有无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及法定继承人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谈话笔录。
4.亲属关系证书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为一些国家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
5.注意使用国(地区)的有关法律规定。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要求赴该国自费留学的我国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处经查证属实后,应依法证明当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点。再例如,澳大利亚对于子女在澳大利亚,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澳方要求需载明“申请人只有以上几个子女”,公证处应据实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