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款额度是50万元,员工及其配偶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待额度按人分别计算,合计最高可贷额度是100万元。可贷额度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现在按15倍计算。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杭州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也是有公式计算的,公式计算的标准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乘以倍数,在当地最高能够贷款额度是100万元,个人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一、杭州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基本条件如下: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1.购买商品房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2.购买二手房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3.购买公有住房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4.拆迁安置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二、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3.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4.购买公有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5.拆迁安置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