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24-08-06 19:40:22编辑:笔记君

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

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与其相关的具体规定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如果被告无法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以及依据,可以视作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由被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当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时,被告的取证行为才是合法的。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害怕突然死亡

我从十几岁便开始害怕死亡,已经害怕十几年了。我也有过一段时间出门一会看上面怕掉东西,一会看下怕有坑!过马路腿直转筋!甚至害怕陨石和地震!
事实上,我现在也怕!但,人的一生有些事情可以改变,有些则不能!而所有不能改变的事情——死是最无奈的!很多人试图战胜,很多人以为战胜!死就在哪里,不论圣贤还是俗人!不论国王还是平民!死就是死!谁都一样!
但,每个人都会死!每个动物多会死!每个植物都会死!每个生物都会死!甚至每个王朝!每个物种!每个星球!每个星系!每个宇宙!都会死!可不是这所有的一切都会活!不是这所有一切都会像你我一样有机会以这么好的形式存在过!这么美好的形式我们不会再有第二次!让我们感受这我们可以感受的这一切!
有位智者曾经说过“长久来看,我们都已经死了!”那我们还有什么值得怕得!你现在应该害怕的不该是“我将会死亡!”而是“我应该活过!”每个人都会死,但不是所有人都真的活过!


行政案件当事人举证责任有哪些

行政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被告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原告也可以提供能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并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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