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条件:1、一级资质等级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等;2、二级资质等级是,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等;3、三级资质等级是,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等。【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哪些证书?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二、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3人、2人。我们公司有中级建筑工程师正,中级结构工程师正,中级会计等职称可以外ZU,图片右下角有惊喜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要求5年以上、二级3年以上、三级2年以上、四级1年以上;3、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15万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4、一级连续5年、二级3年、三级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0;5、一、二级资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申请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由县、市建设局逐级审查后,送省建设厅审批。二、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业管理科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四、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五、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企业资质负债表和验资报告;(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六)《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开发房地产需要什么资质
开发房地产需要的资质有: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公司;2、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3、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4、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如何办理?
房地产公司成立的条件一共有四个方面: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准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尤其是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兴起,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可谓是十分壮阔,无论是投资开发商还是购买商,在房地产行业这一块,也是大规模增加,当然社会也对房地产资质有相关的规定及标准,无论是作为投资开发商还是购买者我们都应该对这些有所了解。尤其是根据当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具备这些知识的了解。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引开发企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建设部于发2000年3月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另外有暂定资质。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注册500万(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暂定资质证书》_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划分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
一、
二、
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个资质的条件如下:
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