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经典漫画动画化是哪部
好多啊,完全选不出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航海王》这部动画在日本有多么火爆,想必大家都是十分清楚的。时至今日,《航海王》的原作漫画在全世界的销量早已突破了三亿册,已经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日本漫画第一神作。得益于漫画的火爆,改编的动画在日本也同样非常受欢迎。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航海王》动画在日本的平均收视率一直都在7%以上,巅峰时候还达到了13%的恐怖数字!13%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概念呀!这代表着每八个日本人中就有一个人在准时观看《航海王》动画。如今,《航海王》动画已经成为了日本的一个国民动画,上至老人下至小孩都是它的忠实观众。
其实,经常看日本动画的朋友们都应该有所了解,《航海王》动画的火爆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有所体现,就连在二次元世界中也有很多关于它的传说。就比如在催泪神作《未闻花名》某一集的剧情里。鸣子被她的不良少女小伙伴们诱拐进了KTV,其中有一名帅哥男性就想约鸣子去宾馆不可描述一下,而他所找的理由就是想回家看《航海王》。从这件事上大家就可以看出来,不管是三次元人类还是二次元人类全都拜倒在了《航海王》的魅力之下,这足以证明它是一部多么成功的漫改动画!
《航海王》的动画制作之所以能取得如此伟大的成绩,原因无非有以下两点:首先《航海王》漫画本身就非常优秀,作品中的人物都塑造得非常富有魅力,并且剧情也非常的出色。因此即便动画仅仅是进行了中规中距的改编,也依然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其次,《航海王》动画本身就制作得非常用心,我们可以看出制作组在动画上面下了很多功夫,从画面、声优、音乐、动作镜头上都不难看出制作人员的心血。而且有一点我们不得不为《航海王》的动画点个赞——那就是这部动画并没有像《火影忍者》的动画一样动不动就搞一些原创情节来拖动画的进度。和《火影忍者》的动画比起来,《航海王》的动画是非常忠实于原作的。
时至今日,《名侦探柯南》的漫画已经连载突破了1000话,这可是一个比《航海王》还要长寿的作品。而且就像上文所说的一样,《航海王》在日本的收视率不过是维持在了7%左右而已,但是《名侦探柯南》的收视率却是常年都能保持在在10%左右,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而且要论起来国民动画这个概念,放眼整个日本,喜欢《名侦探柯南》的观众朋友难道要比喜欢《航海王》的观众朋友们少吗?
所以不说别的,单纯受欢迎程度上而言,《名侦探柯南》就是一部比《航海王》更加成功的漫改作品。如今,《航海王》的动画和《火影忍者》的动画一样,也已经陷入了一个为了拖而拖的困境。不少观众朋友们都抱怨说《航海王》动画的剧情实在是太拖沓了,一场战斗就能打个十几集几十集的,根本就没有看下去的耐心。所以从这点上我们也不难看出《航海王》的动画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而反观《名侦探柯南》的动画却一直都保持着比较高的制作水准。因此,如果要评选最成功的漫改动画的话,不管是从质量还是长寿的角度而言,《名侦探柯南》都是没有对手的。
究竟什么样的漫改动画才能称之为成功呢?难道仅仅是原作受欢迎、动画也受欢迎这种程度就能算得上成功吗?很显然,这种标准是不科学的。毕竟对于一个动漫作品而言,如果它的原作漫画本身就非常有人气,那么等它的改编动画播出时就已经拥有了很大一部分群众基础,自然也就更容易获得人气。所以说这种情况下的改编动画只能算是延续了漫画的火爆,并不能算得上是一种成功的改编。
那么究竟怎样的改编才能算得上成功呢?我们认为,只有那些原作漫画不怎么火爆,但是经过动画改编后却变得异常火爆的作品,才能算是真正成功的漫改动画!没错,我们这里要说的作品就是那部传奇的神作《进击的巨人》。相信看过《进击的巨人》原作漫画的朋友们都对那亮瞎眼的画风印象深刻,在这里我们可以不负责任地断言,当初十个人中有八个人都是因为《进击的巨人》的画风问题而抛弃了这部漫画。但所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即便是画风如此恶劣的作品,它也依然靠着过硬的剧情实力获得了投资方的青睐。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家都非常熟悉了。《进击的巨人》改编的动画一炮走红,不仅引发了现象级的社会热潮,同时还将原作漫画捧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就连其作者谏山创都感慨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就像游戏BUG一样疯狂增长,根本停不下来!
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进击的巨人》的原作漫画画风如此糟糕,却抱着动画的大腿卖出了非常耀眼的销量,这就足以说明这次的动画改编是多么的成功。所以说,要论起漫改动画的质量,《进击的巨人》不是针对谁——在座的各位全都是辣鸡!
如果要给自己的朋友推荐一部有深度的动画的话,相信很多二次元爱好者都会不假思索地说出一部动画的名字——《钢之炼金术师》。
《钢之炼金术师》在日本动漫史上是一部富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不管是在故事背景设定、人物创作、还是剧情走向方面,这部作品都可以说达到了日本动画界的巅峰水平。当然这一方面得益于骨头社的优良制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原作漫画确实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在众多动漫爱好者的眼里,《钢之炼金术师》不管是原作漫画还是两次经过改编的电视动画都是神作一般的存在。
福星小子剧场版有几集?都叫什么名字?
1983/02/21オンリー·ユー爱星球之恋Only You
1984/02/11ビューティフル·ドリーマー绮丽梦中人Beautiful Dreamer
1985/01/26リメンバー·マイ·ラヴ情侣乐天派Remember My Love
1986/02/22ラム·ザ·フォーエバー鬼姬传说Lum The Forever
1988/02/06うる星やつら 完结篇求你说声我爱你The Final Chapter
1991/08/18いつだって·マイ·ダーリン圣水奇缘Always My Darling
如果一个漫画家在一家杂志上连载漫画然后杂志把漫画动画化之后作者自己又建立了动画公司想重制或续写这部
根据版权法,改编版权是可以交易和赠与的。在故事开始发表之后,改编版权自然地属于法定的“创作者”,而这个版权此后可以交易给其它人。
一步步分析你说的情况。
一个漫画家在某杂志上连载了漫画,那这个漫画就已经发表了。这时候,看法律上的“创作者”是谁,版权就属于谁。
如果这个作者是个人创作,那版权就属于作者个人。如果作者是公司集体创作,那版权就属于公司。如果作者和杂志有某种协议,比如发表作品的改编权属于杂志,那版权的就属于杂志。
估计你说的是作者个人创作的情况,那杂志把漫画改编成动画是不影响版权的。此后,作者建立公司,重置时版权自然属于自己。
公司的情况也是类似,公司制作,版权属于公司。当公司开始为此续作时,版权还是属于公司。
如果因为某种协议,版权属于杂志,那作者或者公司想要重制时,就需要向杂志反过来买回版权才可以,否则作者不能重制,而杂志可以找人重置。
如果这个过程中,版权被出售给了第三人,那就需要找这个版权所有人。
总之,作者在发表时,自身是持有版权的,但版权可以被给予或者交易。当原作者想要重置时,需要自己获得版权才可以,如果版权不在自己手里,就需要向当时拥有版权的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