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国家能源部吗
国家能源局简介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八)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一)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二)承办国务院、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以及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送审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
(五)电力司
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六)核电司
拟订核电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煤炭司
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八)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市场监管司
组织拟订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处理电力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十一)电力安全监管司
组织拟订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负责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国际合作司
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按分工承担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有关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十三)机关党委(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等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国际能源署有哪些国家?
国际能源署是由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于1971年设立的政府问组织,总部设于法国巴黎。国际能源署致力于预防石油供给的异动,同时亦提供国际石油市场及其他能源领域的统计情报。国际能源署有26个成员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
国际能源机构是什么?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使西方经济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为了对付可能出现的新的石油危机,石油消费国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国际能源机构诞生了。1974年2月召开的石油消费国会议决定成立能源协调小组,以指导和协调与会国的能源工作。同年11月1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国在巴黎通过了建立国际能源机构的决定。11月18日,16国举行首次工作会议,签署了《国际能源机构协议》,并开始临时工作。1976年1月19日,该协议正式生效。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其宗旨是协调成员的能源政策,发展石油供应方面的自给能力,共同采取节约石油需求的措施,加强长期合作以减少对石油进口的依赖,提供石油市场情报,拟订石油消费计划,石油发生短缺时按计划分享石油,以及促进其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关系等。
国际能源机构的主要活动包括:(1)在出现石油短缺时,该机构在成员间实行“紧急石油分享计划”,即当某个或某些成员国的石油供应短缺7%或以上时,该机构理事会可作出是否执行石油分享计划的决定;(2)该机构要求各成员国保持一定数量的石油库存,即不低于其90天石油进口量的石油存量;(3)在加强长期合作计划方面,该机构采取了加强能源供应的安全,促进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在节约能源上保持合作,加速替代能源的发展,建立新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改革各国在能源供应方面立法上和行政上的障碍等措施;(4)开展石油市场情报和协商制度,以便使石油市场贸易稳定和对石油市场未来发展有较好的信心,以及加强与产油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关系;(5)对能源与环境的关系采取应有的行动,如限制汽车、工厂和燃煤的火力发电厂的排放物,对较洁净的燃料进行研究;(6)定期对世界能源前景作出预测,供全世界参考。
国际能源机构的机构特点
国际能源署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结构中一个独立的机构,其总部设在巴黎。理事会负责通过决议,每一个成员国的能源部门都在理事会中派有代表,由政府高级官员担任。一些重要的问题常常提交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国际能源机构的代表团讨论,代表团的成员是这些国家对外政策和能源部门的代表。业务管理则由国际能源机构秘书处负责,秘书处收集、分析信息,评估成员国的能源政策,编制预测报告,进行研究,并就能源领域的一些特别问题向成员国政府提供建议。秘书处由管理委员会任命的执行总裁领导,现任的执行总裁是法国人克劳德·曼德尔。常设部门和专门委员会有长期合作与政策研究部、能源研究和技术委员会、紧急情况部、石油市场部和非成员国办公室。这些部门由成员国能源领域的专家组成,并在国际能源机构框架内进行活动。国际能源机构实际活动的特点是,在国际能源机构框架下的集体能源安全体系中,跨政府的调节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能源安全被理解为“与合理价格相应的能源供给”。国际能源机构集体能源安全体系建立在国家间相互协调的原则基础上。1974年关于《国际能源纲要》的协议对这些原则作了详细规定。按照这些原则,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国必须拥有不少于90天石油净进口额的石油储备;此外,必须限制消费,在出现大规模供应中断的情况下,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国必须动用储备,与其他成员国分享石油储备。依据《国际能源纲要》中所规定的义务,每一个国家制定本国的石油储备和管理制度,本国公司和国际公司参与这些机制的运行。欧盟在自身的框架内也建立了应对供应中断的反应体系,这一体系不但规定建立原油储备,而且还要求建立90天的主要石油产品储备。许多国家实际上拥有超过90天的储备。紧急情况部门检查并加强应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机制。此外,工业咨询委员会由大石油公司的石油供应专家组成,这些专家参加能源安全体系的工作。当一个或几个成员国的石油供应短缺,并且供给不足超过普通消费的7%时,可以启动国际能源机构石油储备再分配体系。根据义务,现有的石油储备按照一定的方案在承受损失的国家间重新分配。除了从储备体系中供应石油以外,还规定要降低石油消费水平,并定量分配石油消费。如果出现更大规模供应中断的威胁,石油再分配应由国际能源机构执行总裁加以管制,执行总裁在国际能源机构秘书处和工业供应协商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活动。国际能源机构每一个成员国都有专门的国家主管部门,负责对石油储备再分配进行内部调节。
国际能源机构的介绍
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是石油消费国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其宗旨是协调成员的能源政策,发展石油供应方面的自给能力,共同采取节约石油需求的措施,加强长期合作以减少对石油进口的依赖,提供石油市场情报,拟订石油消费计划,石油发生短缺时按计划分享石油,以及促进它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关系等。
国际能源署预测多少年碳排放目标为零排放
国际能源署(IEA)在京发布《2020能源技术展望》报告(以下简称《展望》)。该报告经过对800余个减排技术的深度分析,并基于设施转型以及消费者行为转变两方面,形成了全球实现净零排放的路线图。其中,在“可持续发展情景”下,《展望》预计全球能源系统将在2070年全面实现净零排放;而在低碳发电技术部署加速的情况下,全球将驶入“更快创新情景”,将在2050年全面实现净零排放。《展望》指出,全球约1/3的温室气体排放来自能源行业,因此,能源行业面临的减排任务艰巨,也是各国一直以来最为重视的减排领域。为了不断推进能源转型和结构调整,发展可再生能源应该成为全球的优先选择。
国内外有哪些能源战略研究机构
国际能源署(IEA) 网址: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1 简介
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简称IEA)由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为应对能源危机于1974年11月设立的政府间组织,总部设于法国巴黎。国际能源署致力于预防石油供给的异动,同时亦提供国际石油市场及其他能源领域的统计情报。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国际能源署成立的目的是促进全球制定合理的能源政策,建立一个稳定的国际石油市场信息系统,改进全球的能源供需结构和协调成员国的环境和能源政策。国际能源署秘书处已经成为全球能源统计的权威。秘书处每月发行一期石油市场报告,一年发行两期全球能源展望,这两种能源报告在世界上都颇具影响力。
国际能源署有约200位员工主要来自于其29个成员国的能源专家和统计人员。他们开展广泛的能源研究、数据汇编、出版刊物和向公众传播最新的能源政策分析结果及提供良好的实践建议。主要出版物:《石油市场报告》(月报)、《煤炭信息》(年报)、《电力信息》(年报)、《油气信息》(年报)和《世界能源展望》(每年出版)。
3 总结及思考
国际能源署(IEA)是一个政府间的能源机构,其目标是提高能效及技术的可靠性,评估最新的能源技术,减少使用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和与非成员国合作。它具有强大的数据资源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来自不同国家的专家能合作共事,同时分享成果。
2.2 英国石油公司(BP) 网址:BP Global
1 简介
BP(British Petroleum(英国石油),后BP简称成为正式名称)是世界领先的石油和天然气企业之一,总部位于伦敦,在全球约80个国家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业务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市场营销和石油化工;以及润滑油业务。BP为客户提供运输燃料、光热能源、油品零售服务以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石化产品。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作为一家主要以经营石油、天然气为主的全球化企业,BP掌握着全球能源市场的最新数据,并以此开展一系列关于能源统计分析和能源展望方面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定期以报告或出版物的形式呈现,相关的成果主要有《BP世界能源统计》、《BP世界能源展望》、《BP技术展望》。
(1)《BP世界能源统计》
《BP世界能源统计》已有64年历史,它主要提供全球能源发展动态的客观数据,严谨地逐年记录全球能源市场的变化,分析石油、天然气、煤炭、非化石燃料等各类燃料的发展状况。《BP世界能源统计》被政府、业界和媒体视为优质、客观和及时的全球能源市场数据来源。
(2)《BP世界能源展望》
《BP世界能源展望》是BP公司每年出品的重要行业报告之一,旨在通过洞察能源市场不断演变的贸易模式、能源结构以及环境挑战,为促进全球能源问题的讨论做出贡献。报告详细解读了全球能源未来发展趋势,透过纷扰复杂的短期能源价格波动来甄别未来20年间影响能源市场的长期因素。
(3)《BP技术展望》
BP于2015年11月发布《BP技术展望》。这是BP第一次与全球业界分享BP能源技术的研究成果,并展望技术发展在未来30-40年对全球能源版图的影响。《BP技术展望》汇集了此前BP内部专家的能源技术分析,以及商界和学术界著名专家的研究发现,阐述了可供行业和政府选用的能源领域的技术和政策,提供了减少碳排放的各种方法。
3 总结及思考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和石化集团公司之一,BP非常注重技术的战略研究,研究范围已波及到能源领域的各个行业,BP的研究更倾向于宏观能源领域的分析和解读。
2.3 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管理局(EIA) 网址:U.S.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EIA)
1 简介
美国能源信息署是由美国国会设立的能源统计机构,创建于1977年,隶属美国能源部。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能源信息署的宗旨是通过提供有关能源政策的信息及能源预测和分析,提升决策理性和市场成效,促进能源与经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提升社会公众对能源政策的认知程度。EIA向公众提供的信息包括能源数据资料、分析、预测、及信息产品说明。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EIA是美国的能源数据及分析预测的主要信息来源。根据法律规定,EIA进行独立的信息报道,不受政府的影响。EIA主要研究内容有能源的生产、储备、需求、进出口和价格等各个方面,同时对上述各项内容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当前关注的各种问题作专题报告。
成果形式主要是以发布周、月、年度报告,以及专题报告的形式呈现。周报告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生产、消费与市场,天然气储备及最新报告。月报告包括短期能源展望、天然气月报、电力月报、能源每月评论等。年度报告包括国际能源展望、能源评论年度报告、天然气年度报告、煤炭年度报告、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年度报告等。专题报告包括能源价格、北极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国家电力概况及区域性分析概要等。
3 总结与思考
EIA对能源的研究方法主要有能源数据资料搜集、信息分析、信息预测。大多数能源数据资料由EIA工作人员收集,通过统计调查表向能源生产商、信息使用者、运输者以及其他一些企业收集能源数据资料。公司和用户则直接向EIA提供报告,有些数据来源于商贸协会和其他政府部门等。EIA信息分析有技术性报告和有关能源问题的分析文章,包括经济、技术、能源生产、价格、分销、储备、消费和环境影响等各个方面。EIA的信息预测涵盖各种能源类型。预测内容包括供应、消费、价格和其他重要因素。短期预测的时间范围在6-8个季度,中期预测可延伸到未来20年。
2.4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IEEJ) 网址:http://www.ieej.or.jp
1 简介
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创建于1966年6月,总部位于日本东京,它是亚洲及太平洋地区重要的能源研究所。IEEJ旨在从国际经济整体角度出发,针对能源领域开展研究活动,通过客观分析能源问题,提供作为政策制定依据的基础数据、信息和报告,以此促进日本能源供应和消费行业的发展。IEEJ成立后随着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发展,也在拓宽其研究领域,将环境问题和能源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纳入其研究主题。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IEEJ主要负责为日本政府制定能源政策提供能源基础数据和信息。日本本国能源资源匮乏,但从未放弃其在能源科技方面争取领先地位的追求和实干,尤其在以技术进步提高能效方面具有绝对优势。主要研究内容有:一是国际能源动向,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二是日本国内的能源市场研究,包括产业的趋势分析;三是能源需求的分析和预测;四是能源政策和企业经营战略等课题的阐明和建议;五是国际能源有关单位和交流,共同合作项目的推进。IEEJ在预测中十分看重技术进步的影响,设置了相应的参考情景和技术进步情景。在成果形态方面,IEEJ会定期发布报告,出版相关的专著。IEEJ网站主页还提供了论文检索和统计情报功能,但是统计情报功能针对会员开放。
3 总结与思考
IEEJ的目标是致力于从全球角度考虑日本和亚洲的能源经济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方案,成为日本和亚洲能源相关问题研究领域一流的智囊机构。IEEJ在组织架构、人员等方面都比较完善。
2.5 未来资源(RFF) 网址:Home | Resources for the Future
1 简介
未来资源(Resources for the Future)成立于1952,总部设在华盛顿,是美国非营利性的独立研究机构,其主要运用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以实现对能源和自然资源问题的研究。该机构被公认为是资源经济学领域的先驱。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RFF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系统,能源和电力,环境经济学,森林,土地利用等。能源和电力领域主要包括:生物量和植物生物燃料,电力市场与监管,能源效率,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页岩气等技术领域。在成果形态方面,RFF主要有出版资源杂志,讨论文件、发布简报,和同行评审的报告等。
3 总结与思考
2011日,RFF的人员包括75名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大多数研究人员拥有博士学位经济学,同时也有很多人持有高级学位涉及工程、法律、生态、城市和区域规划、美国政府、公共政策和管理及其他领域。高端人才、行业专家以及任职于政府机构的要员成为其主要的人力资源,这或许是开展战略研究的重要因素。
2.6 国网能源研究院 网址:国网能源研究院
1 简介
2009年10月25日,国网能源研究院正式成立,它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单位,是国家电网公司的战略与运营管理研究机构。国网能源院拥有一支学历和职称层次较高、研究能力较强、专业特色鲜明的能源研究咨询人才队伍,形成了由首席专家、各研究领域高级专家、专家及各层级研究咨询人员构成的人才梯队,并与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外聘专家、高级顾问、高级咨询等团队相结合。国网能源院在编员工193人。其中研究咨询人员148人,占在编员工总数的76.7%;高级职称人员66人,占在编员工总数的34.2%;博士78人,占在编员工总数的40.4%。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国网能源研究院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电力行业规划、能源与环保、电力供需分析、企业战略与管理、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财会审计、电力价格、能源统计与分析等领域。
《中国电力》杂志,月刊,原名《电力技术》,创刊于1956年,1993年更名为《中国电力》,由国家电网公司主管,国网能源研究院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主办,是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4年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2001年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已被英国《科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等国际期刊数据库收录。
《能源研究观点 专报》是不定期出版的内部刊物,是集纳国网能源院已发表论文、文章及接受媒体采访报道的重要载体,集中展示国网能源院的学术成果和专家观点。
《研究成果简报》为内部出版物,从国网能源院研究成果中凝练观点和决策建议,旨在更好地为国家电网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为能源电力行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能源观察网(ฤิดนฒ์อ๘--สืาณ)是国网能源院打造的面向国内外的开放性学术交流平台和综合性能源资讯平台。主要栏目包括最新动态、热点专题、专家视点、研究观察、专家访谈、研究报告、能源数据、政策法规、国际能源、信息服务等。
3 总结与思考
国网能源研究院具有很好的平台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领域划分清晰,拥有众多行业专家,实验室建设、信息渠道、人才引进在国内能源电力行业都位居前列。
2.7 中国能源研究会 网址:中国能源研究会官网
1 简介
中国能源研究会成立于1981年1月,由中国能源科技工作者和热心能源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的学术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中国能源研究会具有多学科、综合性的特点,是目前中国能源领域以研究能源政策和技术的最具影响的学术团体之一。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主要研究或工作包括:开展能源政策、管理和科技方面的学术研究;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委托,开展能源政策、规划、法规和科技项目的研究与评估;收集和交流能源信息;提供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及培训;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能源研究》(月刊)系中国能源研究会主管,中能智库主办,由《中国能源智库网》编辑部出版。《能源研究》内容涵盖宏观经济形势、能源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发展态势、运行状况、科技装备、体制改革、国际合作及重要数据等。
2.8 ABB(ABB评论) 网址:http://new.abb.com/cn/about/reviews
1 简介
ABB在全球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享有盛誉,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电力、工业、交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ABB集团业务遍布全球近100个国家,拥有13.5万名员工。ABB在中国拥有研发、制造、销售和工程服务等全方位的业务活动,拥有完善的销售与服务网络。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态
作为一家国际化的企业,ABB很重视技术的革新与延伸。《ABB评论》是ABB集团出版的技术刊物,该刊为电力技术研究开发类刊物。主要刊登与ABB公司生产的发电设备、箱配电设备、工业设备及环保装置等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技术方面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等,以及报道ABB公司的新产品及动态消息等。专业性较强,每期设定一个或数个主题进行技术探讨,主要展示ABB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或叙述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
2.9 其他能源研究机构及网站
由于国内外开展能源研究的机构或组织较多,通过媒介所能获取的信息有限,整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下面列出国外一些能源研究机构及其网址,不再单独介绍。
(1)德国巴登-符滕堡州能源公司 http://www.enbw.com/
(2)爱尔兰可持续能源署 http://www.seai.ie/
(3)瑞典大瀑布电力公司 http://www.vattenfall.com/
(4)美国艾默生电气公司 http://www.emerson.com/
(5)新加坡环境部 http://www.nea.gov.sg/
(6)美国技术评论杂志 http://www.techreview.com/
(7)挪威国家石油公司 http://www.statoilhydro.com/
(8)日本关西电力 http://www.kepco.co.jp/
(9)日本东北电力公司 http://www.tohoku-epco.co.jp/
(10)加拿大森科尔能源公司 http://www.suncor.com/
(11)荷兰GasTerra能源公司 http://www.gasterra.nl/
(12)麦肯锡公司 http://www.mckinsey.com/
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国
根据取得成员资格程序上的不同,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可以分为签署国和加入国。(1)签署国。国际能源机构有16个签署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 加拿大、丹麦、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这些国家要么出席了1974年2月的“华盛顿能源会议”, 要么参加了布鲁塞尔“能源协调小组”,或者都参与了《国际能源纲领协议》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决定的起草工作。每个国家在签署11月18日《国际能源纲领协议》前,也参与了1974年11月1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的决定。上述16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签署国集团,之后的成员只适用于加入程序而不适用于签署程序。在《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正式生效之前,该协议暂时适用于所有签署国。(2)加入国。理事会应依多数决定任何加入申请。”迄今,已有13国通过加入的方式成为了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如新西兰(1977年)、希腊(1977年)、挪威(1974)、澳大利亚(1979年)、葡萄牙(1981年)、芬兰和法国(1992年)、匈牙利(1997年)、韩国和捷克(2001年)、斯洛伐克(2007)、波兰(2008)、爱沙尼亚(2014)。 秘书处由执行主任和一些必要的公务员组成,大约有140人,均来自成员国。执行主任由理事会任命,但任期并不固定。 秘书处包括五个办公室:经济、 统计和情报系统办公室,石油市场和紧急防备办公室,长期合作和政策分析办公室,非成员国家办公室,能源技术和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秘书处的建立及其运作是由理事会依多数所做出一切必要的决定来进行的。秘书处应履行《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和由理事会所委派的任何其他职责。执行主任和秘书处的公务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并不代表其本国,而应对国际能源机构负责并向该机构的有关机关报告。值得注意的是,理事会还设立了“国际能源署争端解决中心”。它负责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石油买卖双方之间的争端,或者在执行紧急石油分享计划期间因石油供应交易而引起的石油交换方之间的争端。其管辖权来源于有关当事方提交的明确接受其管辖的声明。争端解决中心的仲裁程序规则,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相关规则类似。
国际能源组织的构成
(1)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政府的能源部长或高级官员为代表的一名以上代表组成。理事会由煤炭工业顾问委员会和石油工业顾问委员会协助工作,这两个委员会均由该工业的经理人员组成。(2)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各成员国的主要代表一人以上组成。(3)秘书处:包括五个办公室,即:长期合作办公室,非会员国家办公室,石油市场和紧急防备办公室,经济、统计和情报系统办公室,能源技术、研究与发展办公室。
国际能源机构的机构宗旨
国际能源署的宗旨主要体现在《国际能源纲领协议》的序言中,具体内容为:保障在公平合理基础上的石油供应安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紧急情况下的石油供应,如发展石油供应方面的自给能力、限制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计划分享石油等;通过有目的的对话和其他形式的合作,以促进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合作关系,包括与那些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推动石油消费国与石油生产国之间能够达成更好的谅解;顾及其他石油消费国包括那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通过建立广泛的国际情报系统和与石油公司的常设协商机制,以在石油工业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通过努力采取保护能源、加速替代能源的开发以及加强能源领域的研究和发展等长期合作的措施,以减少对石油进口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