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引产

时间:2024-07-21 17:01:15编辑:笔记君

引产法律规定?

目前关于引产,或者说更专业一点,人工流产并无法律规定,只存在一些实施人工流产手术的禁忌性事项:
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人流注意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做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朋友要慎重考虑,因为人工流产越早越简单、越安全;否则康复时间会比较慢。


非法引产的法律规定

处罚是一定的,但没有出现医疗事故,不会被判刑,应该是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强制引产合法么?

1、强制终止妊娠不合法,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可侵犯。《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伤害生命的刑罚必须有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才能实行。国务院条例和部门规章从法律理论上讲都没有做出类似规定权力,更何况地方政府规章。2、如果胎儿离开母体后能自主呼吸,就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人”如果这时对其加以伤害,很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很严重的说如果胎儿因为引产手术离开母体前就已经死了,在产妇不自愿的情况下,对产妇的身体健康和完整性构成了严重伤害,同样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话说小哥真想代理一单这样的案子,做被害人的代理人)在诉讼中法院会选择应当适用的法律,原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在法律审查方面,地方立法由地方人大监督,然后上级机关也可以监督,经常有与上位法冲突的地方规章被撤销的。ps:哥同意自然法的观点:恶法非法。(最开始说错了,居然搞成实证主义法学派)判断法律的良恶只能有一个标准,这就是当时当地人的一般道德观念。凡当时当地的一般道德观念认为是剥夺个人基本权利或者显失公平的法律,就是恶法


计生工作人员有全对超生孕妇进行强制引产吗?

 在国家的层面,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计划生育法》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你说的计生办的人员对怀孕几个月的超生孕妇不能实施引产,是因为法律规定计划生育是以避孕为主的,已经怀育的人引产,首先触犯的宪*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其次触犯的是刑法(故意伤害罪)。举个例子,一个人已经生了小孩你不能根据计划生育法,是计划外,就给灭了吧?那就是故意杀人了。  之所以,这两天出现这样的新闻,实际反映的是基层在做计划生育工作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强拿硬要、暴力节育,以及你说的对怀孕的人实施流产等等。这些行为犯不犯法,犯!只是说一直一来,计划生育是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所以,各个层面都默视各种现象的存在。  至于,你说违反计划生育的男方实行结扎,法律规定是应当征得你的同意,但实际中,我想没有那个单位要征得你同意吧。这是法规与现实冲突的问题。  你说的具体的处理是:《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怀第二胎计生办有权利强制引产么?

1、拘留男方,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法律依据——违法;
2、强制引产,涉及违规操作(没有通过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让其选择自愿引产);
3、既然已经进行了引产,就无需缴纳罚款。计生部门还需负担因引产的所有费用,还需向当事人支付相应的营养等等补贴;
4、相关部门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还骚扰家人,也涉及违法。
综上所述,其家人完全可以将相关部门诉至法院,要求相关部门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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