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奎文国家税务局内设9个行政科室、1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股级,设置3个派驻机构。(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本局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本局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税政管理科负责流转税、所得税、车购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 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普通发票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和违章处理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人事教育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监察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7、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流失的核销、协查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8、税源管理一科负责对辖区内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所辖纳税户(除涉外企业)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9、税源管理二科负责辖区内涉外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工作;负责所辖涉外企业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设置东关税务分局、潍洲路税务分局、钢城税务分局等3个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1、东关税务分局东关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个体工商业户和集贸市场个体零散税收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所辖个体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2、潍洲路税务分局潍洲路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对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日常监控管理及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具体负责所辖商业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3、钢城税务分局钢城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所辖工业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山东国税局公务员待遇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给我的回复是山东国税局公务员待遇如下一,市直税务局公务员收入情况①税务局二级主办相当于公务员的二级主任科员。每月打卡工资7100元,双边公积金大概3050元,年终考核绩效奖大概3.5万元。所有加起来,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6万元。②如果是一级执法员(相当于一级科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1万元。③如果是四级高级主办(相当于副处级虚职四级调研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8.5万元。二、市直机关公务员收入情况。①二级主任科员。每月打卡工资5600元,双边公积金大概2850元,年终考核绩效奖大概2.2万元。所有加起来,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2.4万元。②一级科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9万元。③四级调研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5.8万元。总的来说,税务局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参照地方,又普遍高于地方。【摘要】
山东国税局公务员待遇【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给我的回复是山东国税局公务员待遇如下一,市直税务局公务员收入情况①税务局二级主办相当于公务员的二级主任科员。每月打卡工资7100元,双边公积金大概3050元,年终考核绩效奖大概3.5万元。所有加起来,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6万元。②如果是一级执法员(相当于一级科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1万元。③如果是四级高级主办(相当于副处级虚职四级调研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8.5万元。二、市直机关公务员收入情况。①二级主任科员。每月打卡工资5600元,双边公积金大概2850元,年终考核绩效奖大概2.2万元。所有加起来,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2.4万元。②一级科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9万元。③四级调研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5.8万元。总的来说,税务局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参照地方,又普遍高于地方。【回答】
潍坊市奎文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奎文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截止2010年8月底,奎文局所辖纳税人共650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132户,小规模纳税人1383户,个体业户1988户,非增值税纳税人998户。
潍坊汽车站到运河西街幸福路交叉口多远
驾车路线:全程约15.1公里起点:潍城区交通运输局望...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健康东街行驶20米,进入健康西街2.沿健康西街行驶770米,右转进入和平路3.沿和平路行驶2.6公里,过左侧的物华商务中心约90米后,右转进入北宫东街4.沿北宫东街行驶4.7公里,直行进入北宫东街5.沿北宫东街行驶170米,在第2个出口,朝G206/青银高速方向,左前方转弯进入通亭街6.沿通亭街行驶5.3公里,朝幸福路/益新街方向,左转进入幸福路7.沿幸福路行驶1.3公里,到达终点终点:运河西街/幸福路(...
潍坊社保缴费基数2022
一、2022潍坊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1、潍坊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20599元,下限为每月4121元。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2021年度月均实际工资收入,实际工资收入无论高于缴费基数上限,还是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均应如实申报,以便正式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进行调差补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公司帮新员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6、属新招调入员工首次参保,须提供市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潍坊社保2023年缴费基数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标准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潍人社字〔2022〕77号)规定,暂定我市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888元/月,下限为4378元/月。 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2022年度月均实际工资收入,实际工资收入无论高于缴费基数上限还是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均应如实申报,以便正式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进行调差补退。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9899元和3980元),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 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全省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二、申报流程 (一)工资收入申报。参保单位在浏览器中搜索“潍坊市人社局”官网,点击查阅“常用服务-单位网上服务入口-通知公告-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须知”,按照操作说明如实申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保留整数)。 (二)材料上传。参保单位须利用网上服务系统申报相关材料,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参保单位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1.2022年1-12月的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应付职工薪酬汇总表和2022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参保单位上传材料较多的,可将材料进行压缩后上传)。 2.社会保险年报汇总表(含诚信申报承诺书,单位盖章、经办人员和企业法人签字)和社会保险年报明细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3.2022年接受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第三方稽核的参保单位,要同时上传《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人数审定表》,被稽核问题在申报时按规定整改。 (三)比对审核。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职工工资收入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潍人社字〔2022〕77号文件公布的临时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保底封顶,暂作为当年临时缴费基数。自2023年2月1日起至6月底,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共享数据和企业上传的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等相关数据对其缴费基数和人数进行比对、审核,确定缴费基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申报。对于申报数据差距较大或故意漏报的,进行现场稽核后再确定缴费基数。 (四)调差补退。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正式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设定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自动进行调差补退,不需要单位重新申报。已经死亡、出国等个人账户结清的参保人员,不再进行调差补退。 三、工作要求 (一)参保单位要如实申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相关部门共享获得大数据资料和审计稽核基本掌握了企业从业人数和工资总额等信息,各参保单位要如实申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确认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申报。参保企业要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03〕2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本单位在职职工2023年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报。参保单位填报内容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三)加强稽核,发现漏报瞒报的及时责令整改或处罚。通过共享数据和企业财务账对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进行审核,数据差距较大或故意漏报的,进行现场稽核。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四)按时申报,确保社会保险费如期缴纳。2023年1月20日前,各参保单位要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影响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五)已办理社保登记尚未参保缴费的企业须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通过大数据共享筛选出已办理社保登记尚未参保缴费的企业名单,及时督促企业办理参保缴费。 (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经办效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大局意识,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协调,针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搞好精准服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扎实开展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七)联系服务方式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市直:8102852,8102776 奎文:2412333,8221582 潍城:8188171,8188479 坊子:7513166,7661615 寒亭:7030586,7030010 青州:3889955,3889261 诸城:6072129 寿光:5226471,5190392 安丘:3028220,3028223 昌邑:7211591,7192056 高密:2635837,2631330 临朐:3110775,3219501 昌乐:6271975,6220326 高新:8191311-8378、8379 滨海:5330773,5337004 峡山:7731811,7737929 保税:8890801,8890798 网上服务系统客服电话:400-178-1234, 8583020,微信公众号“山大地纬服务”。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