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时间:2024-07-15 00:55:36编辑:笔记君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的市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6. 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7.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8.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9.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行政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地方税务局地址位于汕头市金砂东路56号税务大楼12楼,邮政编码:515041,区局办公室电话:0754—88639216。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4个职能股:(1)综合股。负责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2)征收股。负责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办理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3)管理股。负责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辖区范围内有关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4)重点税源管理股。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6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汕头市金平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 地址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邮政编码:515041,区局办公室电话(一)区局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6. 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7.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8.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9.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2. 税政股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3. 征收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4. 人事教育股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5.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稽查局(副科级)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设置4个正股级职能股(室)。(1)办公室(与选案股合署办公)。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2)稽查股。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办涉税刑事案件。(3)审理股。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4)执行股。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6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城区税务分局负责广益街道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2)澄华税务分局负责澄华街道、上华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3)东里税务分局负责东里、盐鸿、莲华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4)莲下税务分局负责莲下、隆都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5)溪南税务分局负责溪南、莲上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6)开发区税务分局负责凤翔街道、莱芜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地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新华西路,邮政编码:515041,区局办公室电话(一)区局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6. 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7.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8.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9.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2. 税政股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3. 征收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4. 人事教育股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5.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稽查局(副科级)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设置4个正股级职能股(室)。(1)办公室(与选案股合署办公)。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2)稽查股。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办涉税刑事案件。(3)审理股。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4)执行股。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8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城区税务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2)关埠税务分局负责金灶、关埠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3)文光税务分局负责文光、城南、棉北街道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4)谷饶税务分局负责谷饶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5)贵屿税务分局负责贵屿、铜盂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6)和平税务分局负责和平镇、金浦街道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7)西胪税务分局负责河溪、西胪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8)海门税务分局负责海门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地址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中段,邮政编码:515144,区局办公室电话:0754—87918068。(一)区局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6. 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7.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8.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9.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汕头市潮南区地方税务局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2. 税政股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3. 征收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4. 人事教育股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5.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稽查局(副科级)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设置4个正股级职能股(室)。(1)办公室(与选案股合署办公)。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2)稽查股。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办涉税刑事案件。(3)审理股。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4)执行股。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7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城区税务分局负责峡山街道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2)陈店税务分局负责陈店、仙城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3)两英税务分局负责两英、雷岭、红场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4)陇田税务分局负责陇田、井都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5)司马浦税务分局负责司马浦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6)胪岗税务分局负责胪岗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7)成田税务分局负责成田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地址位于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隆澳大街,邮政编码:515900,区局办公室电话(一)县局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县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6. 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7.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8.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9.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南澳县地方税务局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县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2. 税政股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3. 征收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县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4. 人事教育股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县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5.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三)事业单位纳税人服务中心:负责为地方税纳税人公告税收信息、提供纳税咨询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理纳税人有关地方税务投诉及举报。(四)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副科级)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设置4个正股级职能股(室)。(1)办公室(与选案股合署办公)。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2)稽查股。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办涉税刑事案件。(3)审理股。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4)执行股。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2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南澳县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城区税务分局负责后宅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2)云深税务分局负责云澳、深澳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的国税回眸

去年,汕头市国税局,以依法治税为导向,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已任,以构建和谐国税为主线,致力在规范中求稳定,在创新中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汕头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汕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实现税收收入稳健持续增长。汕头市国税局严格遵循“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擅自越权减免税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把握经济增长新亮点,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税源分级监控,重点扶持和掌控税源大户,促使经济增长及时转化为现实税源,大力挖潜堵漏和清欠查补,开展漏征漏管清理,实行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基层抓收入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收入计划完成的跟踪落实与考核,促进收入质量与数量同步增长,每年提供的地方可支配财力占到近五成,收入增幅逐年攀高。全市国税收入突破60亿元大关,实现62.20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由国税部门征收的国内税收收入、主体税种“两税”收入分别实现48.74亿元、37.81亿元,均达到20%以上增幅,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增速明显快于经济运行速度。----提速增效,优化服务,将各项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落到实处。汕头市国税局以提高纳税人和社会满意度为着力点,坚持加强管理与优化服务并重,融洽税企关系,努力打造成为“阳光型”、“服务型”的国税机关。认真落实为纳税人减负的各项措施,精简纳税人申报附送资料和各类报表,提高税务事项审批效率,实行“一窗式”申报、“一户式”查询、“一站式” 服务,落实服务承诺制、办税回执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划分纳税信誉等级实行分类管理,畅通“绿色通道”,对诚信纳税户在办理涉税事项和出口退税等方面给予优待。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国税网站”为主阵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征纳互动,加大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力度。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政策性减免税款2.34亿元。实行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推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和办退进度,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8.3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出口退(免)税规模创历史新高,有力促进了地方外贸出口增长。----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汕头市国税局紧跟全国、全省征管改革大潮,以“强化管理、监控到位、运作流畅、效率优化”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重新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撤消城区税务分局,减少管理层级,推行岗责体系和统一征管业务流程,简并办税流程,实行征管业户属地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源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积极推进反避税和审核评税工作,改小规模纳税人定期定额为上门申报、自报核缴,建立税收代征协管网络,不断改进和完善征管方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稳定。汕头市国税局从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入手,确立“打防结合,预防为先,关口前移,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发挥金税工程“预警器”和“电子眼”功能,严密监视涉税敏感行业和征管薄弱环节,把好征收、管理、增票“三个关口”,加强对水产品企业、造纸企业、工业小规模企业、低税负企业、免抵退税企业、汽车销售行业、纺织服装行业、塑料玩具行业、房地产行业“五类企业四个行业”的管理,及时处置偷骗税苗头和隐患,运用“产能备案、查验监开、预警监控、纳税评估、征退联动”的管理手段,努力解决“四小票”等管理难点问题,构筑起防范偷骗税的一道坚固的“屏障”,保障了国税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以人为本,加强作风建设,建设和谐国税机关。汕头市国税局大力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队伍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三个排头兵”实践活动以及职业道德、责任意识、依法行政“三项教育”活动。加强税务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强税务人员“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规办事”的观念。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探索科学的用人选人和奖优罚劣机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推行全员培训和专业化技能培训,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构建和谐国税,增强队伍活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出“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外树立起“廉洁奉公、执法严明、服务高效”的国税队伍形象 。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的新年工作

2011年汕头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依法行政为基本准则,以深入推进基层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征管规范化建设、专业化信息化税源管理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税收服务经济发展水平、纳税人满意度、税收征管质效、国税队伍综合素质,实现“十二五”税收工作的良好开局。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重点,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国家“稳经济、调结构、控通胀”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扶持地方特色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政策效能,有效培植税源。(二)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程序意识,扩大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范围,统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检查和监察,启动行政问责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评机制。(三)以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为重点,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开发纳税人自助查询系统,加强12366热线平台和国税网站建设,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的咨询解答。加强“纳税人税务学堂”建设,丰富细化宣传内容,针对纳税人个性需求,推进分类税法宣传。(四)以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为重点,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推进产能预警监控管理。推进产能预警监控管理向纵深发展。整合提炼一批具有汕头特色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开展综合纳税评估,推进行业分类管理。(五)以提高执行力和发展活力为重点,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健全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区县局及税务分局、区县局班子后备干部等制度,加强市局对区县局班子、区县局对分局班子的考核监督,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六)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基层建设专项资金发挥实效。完善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阅览室、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加强基层硬件设施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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