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13.承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2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9)人事教育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10)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清城区国家税务局的稽查业务。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 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徐杰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杰 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局党政全面工作。肖事叶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事叶 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1981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局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开发区局、佛冈县局。雷文广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文广 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联系清新区局。王立新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立新 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局征收管理科、信息科,联系阳山县局、连南县局。江国煌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江国煌 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分管市局监察室与内审工作,联系英德市局。钟华清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钟华清 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市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稽查局,联系清城区局、地方税收研究会。熊诵伟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熊诵伟 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现任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市局税政科、规费科、人事教育科,联系连州市局、连山县局。
清远国税咨询电话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情况一览表 经济开发试验区 龙塘税务分局 龙塘镇龙华中路 0763-3603673 源潭税务分局 源潭镇格木隆开发区H3区 0763-3240057 石角税务分局 石角镇金康大街24号 0763-3204096 清城区 洲心税务分局 新城区滨江路金洲花园首层 0763-3868496 凤城税务分局 清城区西湖花园6号楼二楼 0763-3332842 英德市 城区税务分局 英城镇英州大道 0763-2283186 英城税务分局 英城镇利民路93号 0763-2272511 大站税务分局 大站镇广场路18号 0763-2311337 英红税务分局 英红镇侨兴路 0763-2501474 浛洸税务分局 浛洸镇鹿城路 0763-2851219 西牛税务分局 西牛镇镇东开发区 0763-2877502 东华税务分局 东华镇大镇街 0763-2621020 青塘税务分局 青塘镇广韶中路170号 0763-2721220 佛冈县 城区税务分局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东路65号 0763-4295340 三八税务分局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圩 0763-4381208 迳头税务分局 佛冈县迳头新集镇 0763-4782299 汤塘税务分局 佛冈县汤塘镇十三米大圩 0763-4631263 连州市 城区税务分局 湟川中路49号 0763-6636116 0763-6627238 东陂镇东陂税务分局 新楼无门牌 0763-6269126 连州镇城郊税务分局 人民西路地税大楼 0763-6666459 龙坪镇龙坪税务分局 龙坪镇老公路 0763-6210117 星子镇星子税务分局 星子镇红星街 0763-6351340 清新县 城区税务分局 太和镇玄真路63号 0763-5819741 0763-5811155 三坑税务分局 三坑镇府前路 0763-5863878 龙颈税务分局 龙颈镇龙新路7号 0763-5712199 浸潭税务分局 浸潭镇黄沙坝沿江路 0763-5630278 升平税务分局 飞来峡镇升平大街文明路43号 0763-5540226 连南县 城区税务分局 连南三江镇东和路 0763-8678809 三江税务分局 连南三江镇朝阳路91号 0763-8662965 寨岗税务分局 连南寨岗镇城北街 0763-8471426 连山县 城区税务分局 连山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中 0763-8731272 福堂税务分局 连山县福堂镇 0763-8880335 阳山县 城区税务分局 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48号 0763-78214020763-7821235 七拱税务分局 阳山县七拱镇中山路 0763-7270988 青莲税务分局 阳山县青莲镇人民路56号 0763-7646775 小江税务分局 阳山县小江镇石螺大街 0763-73170980763-7316908 岭背税务分局 阳山县岭背镇中心北路 0763-7362615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的属下分局
【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21人,其中干部16人,助征员、临时工5人;税收管理员6人。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英德市东华镇、桥头镇、横石水镇、青塘镇、白沙镇所辖范围内国税纳税户,土地面积1034.23平方公里。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业户630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4户,小规模纳税人79户,个体工商户507户。三、税收规模:2005年,该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517.99万元;2006年,该局共组织税收收入3245.56万元〔含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查补税收入(含滞纳金)800.6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898.24万元。四、东华税务分局2002年2月荣获“英德市国税系统2001年度先进集体”称号;另外,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地方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8人(其中:公务员3人、助征员5人)。其中:正、副分局长各1人、办税服务厅岗位3人、税源管理岗位2人、综合岗位1人。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连州市星子镇和大路边镇辖区内的国税纳税户。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增值税纳税人156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5户,小规模纳税人141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5户,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扣缴义务人2户。三、税收规模:2005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663万元;2006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667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860万元。四、星子税务分局2004年度、2007年度荣获连州市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奖。 【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33人,其中干部27人,助征员6人;税收管理员15人。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凤城街办所辖区域范围和市区部份三资企业国税纳税户。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业户3585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2户, 小规模纳税人319户,三资企业87户,个体工商户3154户。三、税收规模:2006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不含免抵)7885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1547.9万元。四、桥北分局1999年荣获“广东省清远市国税系统成立五周年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荣获清城区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奖。 【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14人,其中干部12人,助征员2人;税收管理员5人。员工平均年龄为41岁。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清新县浸潭镇、石潭镇内的国税纳税户。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业户372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户,小规模纳税人351户(含个体工商户275户)。三、税收规模:近年来,浸潭税务分局组织税收收入逐年增长。2005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806.19万元;2006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127.9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718.9万元。四、分局荣誉:浸潭税务分局2001年至2002年荣获清新县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奖,1999-2004年连续5年荣获浸潭镇委“先进党支部”称号,2001年被清新县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干部32人,助征员8人。税收管理员19人。二、管户情况:管辖洲心街道办事处、横荷街道办事处、源潭镇、石角镇、龙塘镇范围内的纳税户。截止2008年6月30日,分局管辖纳税户3734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1户,小规模纳税人931户,个体工商户2582户。三、税收规模:2007年组织税收收入18275万元;2008年上半年组织税收收入112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95万元,增长59.58%。四、分局荣誉:2004年荣获清城区国家税务局“先进单位”;2004年获清城区国家税务局成立十周年文体活动拔河比赛第一名。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1. 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局机关和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2. 法规科负责地方税收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局内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税收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指导本市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3. 税政科组织实施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种在执行中的有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种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4. 规费管理科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其在执行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种规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5.纳税服务科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组织协调、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和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中介代理行为。6. 征收管理科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制定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负责税务登记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7. 计划财务科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源监控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指导和组织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统计、会计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8. 信息管理科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组织实施、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的技术处理和维护;为本市地方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9. 人事教育科负责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和本级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10. 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基层工作科牌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工青妇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1.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执法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地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地方税务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纳税人编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就是国税副本上的那个税字15位
纳税人编码是指按照一定规则产生,保证全自治区乃至全国唯一,共15位,同一纳税实体,无论发生多少种应税行为,只分配唯一的纳税人编码。如某纳税实体,本身发生应税经营行为,同时又外出经营、代扣代缴税款并且是委托代征人,在发生所有这些业务时,都应该使用唯一的纳税人编码进行申报。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要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企业注册成立,会拿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中在税务登记证上可以看到纳税人编码和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校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校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