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

时间:2024-07-10 07:38:18编辑:笔记君

罗德曼详细介绍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以擅长抓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着称,有“篮板王”的美誉。在球场内外,罗德曼的各种具争议性的举动同样令他备受瞩目。罗德曼在1986年加入NBA,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3年被交换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但他的职业生涯高峰期是加入芝加哥公牛队以后,和队友迈克尔·乔丹及斯科蒂·皮蓬,为公牛王朝在1996年至1998年创造出NBA总冠军的三连冠。并在2011年加入NBA名人堂。
  中文名: 丹尼斯·罗德曼
  外文名: Dennis Rodman
  别名: 大虫
  国籍: 美国
  出生地: 美国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
  出生日期: 1961年5月13日
  毕业院校: 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
  身高: 203cm
  体重: 99.8kg
  运动项目: 篮球
  所属运动队: 芝加哥公牛,底特律活塞
  专业特点: 抢篮板、防守
  主要奖项: 职业生涯2次获得NBA最佳防守球员
  职业生涯7次入选防守第一阵容
  职业生涯7次获得篮板王称号
  职业生涯5次获得NBA总冠军
  职业生涯2次入选NBA全明星
  2011年入选NBA名人堂
  重要事件: 96-98赛季辅佐乔丹建立公牛王朝
  91-92年赛季曾一场抓下34个篮板
  最想去的地方: 亚喀巴,马斯喀特,马拉喀什
  场上位置: 前锋


有没有罗德曼的个人简介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以擅长抓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着称,有“篮板王”的美誉。在球场内外,罗德曼的各种具争议性的举动同样令他备受瞩目。罗德曼在1986年加入NBA,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3年被交换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但他的职业生涯高峰期是加入芝加哥公牛队以后,和队友迈克尔·乔丹及斯科蒂·皮蓬,为公牛王朝在1996年至1998年创造出NBA总冠军的三连冠。




得分:34分
1991年1月2日对金块队

  三分:5个共三次

  进攻篮板:18个
1992年3月4日对步行者

  后场篮板:23个
1994年1月22日对小牛队

  篮板球:34个
1992年3月4日对步行者队

  助攻:10个
1996年1月16日对76人队

  抢断:4个共五次

  盖帽:5个共两次

  上场时间:56分钟
1994年2月23日对爵士队

  篮板球:一共抢了11954个,排18位,平均每场13.1个,排11位


罗德曼的境况?

  防守的大虫罗德曼被交易到了芝加哥,以填补格兰特离去后大前锋位置的空白。在教练菲尔-杰克逊的执教下,罗德曼以场均14.9个篮板再一次成为篮板王。而得分王和篮板王的组合也率领公牛在该赛季取得创纪录的常规赛72胜的纪录。
  在NBA偶像级球员乔丹以及踏实刻苦的皮蓬身边打球,罗德曼曾表示:“在球场上,我跟迈克尔一样冷静可以交谈沟通;但回到日常生活中,我认为我们的生活轨迹完全相反,就如同他是北极,我是南极,而皮蓬就是位于我们中间地区的赤道。”虽在赛季初期遭受小腿伤病困扰,罗德曼依然在11场比赛中抢下20+的篮板数,并在面对费城76人时拿下职业生涯个人首次三双,10分21个篮板10次助攻。凭借独特风格的强硬防守,罗德曼连同乔丹与皮蓬入选该赛季最佳防守阵容,是NBA史上首次有来自同一支球队的三名球员同时入选最佳防守阵容。
  然而人无完人,罗德曼的负面举动并没有停止,在1996年3月16日与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他用头撞击当值裁判,被联盟处以禁赛6场罚款2万美金的处罚,这对罗德曼在媒体中的印象大大折扣。
  1996年季后赛,罗德曼场均7.5分13.7个篮板,第二场比赛在公牛主场联合中心进行,罗德曼抢下20个篮板其中前场篮板达11个;在联合中心进行的第六场比赛,这名大前锋再一次狂揽包括11个前场篮板总共19个篮板,并在公牛一波12-2的小高潮中拿到5分,削弱了大前锋肖恩-坎普的锐气。
  西雅图主教练乔治-卡尔赛后表示:“纵观整个系列赛,丹尼斯-罗德曼赢得两场比赛的胜利,我们在其他四场赛事有效控制住他,但在第二场比赛和今晚,他是公牛胜利的因素。”罗德曼在这两场总决赛比赛的11个前场篮板平了埃尔文-海耶斯的记录。 在那次与摄影师的冲突事件后,罗德曼赔偿20万美金息事宁人,联盟仍处以他停赛11场的处罚没有罚款,总计他因此损失约一百万美金。在缺席了另外三场比赛,并且多次在比赛开赛没多久就吃到技术犯规,外加因膝盖问题休息了13比赛之后,罗德曼在1997年季后赛中效率下降。 受到场内外一些负面新闻的影响,在跟爵士当家球星大前锋卡尔-马龙的对抗中遇到一些麻烦,但是最终还是在公牛六场比赛击败犹他爵士蝉联总冠军的过程中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就在这段期间,罗德曼疯狂爱上职业摔角运动,并参加世界摔角锦标赛。
  1997-98赛季罗德曼连续第七年赢得篮板王称号,他场均15个篮板,4.7分,在11场常规赛中抢到20+个篮板,在与亚特兰大鹰队的比赛中豪取29个篮板,对战洛杉矶快船队时抢下15个前场板外加10个后场板。在乔丹和罗德曼的带领下,公牛队面对劲敌爵士队的挑战,最终再次夺得1998年NBA总冠军。在总决赛系列赛的头三场比赛中,罗德曼对卡尔-马龙实施了严密强硬的防守;但在第四场比赛前,他却参加摔跤比赛。然而,罗德曼赛场上的表现依然出色,第四场比赛再一次压制住马龙,后者在第五场比赛回到主场才得以爆发砍下39分帮助球队拿到胜利,将形势追回到2-3。 第六场比赛,最后关头乔丹在爵士队球员拜伦-拉塞尔面前的经典一投锁定了胜局,公牛完成三连冠,而罗德曼也赢得个人第五枚冠军戒指。
  1997-98赛季结束后,在当时球队总经理杰里-克劳斯的示意下公牛队开始进行大规模重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以及包括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史蒂夫-科尔和贾德-布伊奇勒在内的几名球员或以自由身份或退役离开球队。
  1999年1月21日,被公牛队裁掉。随后他加盟洛杉矶湖人队,并在那里打完该赛季。1999-00赛季达拉斯小牛队签下这名已经38岁的大前锋,罗德曼回到了他出生成长的地方。他只为小牛队打了12场比赛,其中两次被驱逐出场,并因为自己飘忽不定的行为导致与球队关系的冷却,最终被球队裁掉。


罗德曼是谁?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特伦顿,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是“大虫”。
  1986年选秀大会上,罗德曼在第2轮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1995-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联手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组成“铁三角”组合,并于当赛季常规赛收获历史最佳的72胜10负的战绩。在1995-96赛季开始到1997-98赛季,连续三年获得NBA总冠军,建立公牛王朝。在1999-00赛季为小牛效力12场比赛后宣布退役。
  罗德曼职业生涯七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总共获得过五次NBA总冠军。1992-98年间,连续七年获得篮板王的称号。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
  2011年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


花大虫--罗德曼资料

基本资料 姓名:丹尼斯-罗德曼 英文:Dennis Rodman 生日:1961年5月13日 身高:2.03米(6英尺8英寸) 体重:99.8公斤(220磅) 高中:德州达拉斯市南橡树崖高中 大学: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命中率37%。 NBA第一狂人—丹尼斯·罗德曼 无论刺怎样怪异的纹身,弄怎样新奇独特的发型,或是戴多么前卫的首饰,要想玩酷,整个nba没人能超过他,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他是个疯子、痞子、变性恋!他我行我素,他会在2万人前痛哭流涕,也会在2万人前挥舞拳头!他抢篮板球神乎其神,却不屑于得分,他就是NBA有史以来最另类,最有个性的人——丹尼斯·罗德曼! 拥有5枚NBA总冠军戒指,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曾出任电影“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他总是知道如何调动观众的情绪,观众也总是为他而疯狂 罗德曼高中毕业的时候,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米75,可两年后便暴长到2米03。于是凭着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后来因手脚不干净而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劝他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 1983年开始,罗德曼进入东南俄克拉荷马大学队打球,每场得分在24分以上,篮板球15个,1986年,大学毕业的罗德曼参加了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队看中了他抢篮板的天才,在第二轮选他入队,罗德曼传奇般的NBA生涯从此开始。在活塞队,罗德曼本应快乐,因为仅过2年后,他便与托马斯等巨星一起两夺NBA冠军,2次入NBA最佳阵容,7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也是顶天立地的一巨星,可他在NBA内没有朋友,孤独得像一个初恋失败的少年。只有当时活塞队的教练查克·戴利理解他,知道他一个男人的胸膛里跳动着一颗孩子的心,所有的感情都写在脸上。后因教练的离去,罗德曼无心战斗,于1993年转会马刺队。 当1995年,这个最调皮捣蛋的NBA球员被一支最讲究纪律,最强调团结的公牛队招募时,人们大感惊讶,而罗德曼继续上演他的好戏,助队3夺NBA冠军。他自己从1992-1998年,7夺NBA篮板球王称号。但罗德曼最富盛名的是他的变幻莫测的头发和NBA最多的纹身。据说,他第一次染发、纹身是为了表示对妻子的爱。 1986年以第二轮第27顺位入选底特律活塞队。 1987年平均每场11.6分,8.7个篮板,是他唯一个得分比篮板多的赛季。 共效力过五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公牛队。共背过四个号码:10( 活塞队 马刺队),91(公牛队),73(湖人队),70(小牛队) 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 -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得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功)


罗德曼拿过几次总冠军

分类: 体育/运动 >> 足球
解析:

生日:1961年5月13日(他职业生涯的资料在这篇日志的结尾)

身高:2.01米(6英尺6英寸)

体重:99.8公斤(220磅)

拥有6枚NBA总冠军戒指,8年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曾出任电影“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罗德曼的大体的技术统计,他价值的真正所在!

高中:德州达拉斯市南橡树崖高中

大学: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命中率3.7%。

1986年以第二轮第27顺位入选底特律活塞队。

1987年平均每场院11.6分,8.7个篮板,是他唯一个得分比篮板多的赛季。

共效力过四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共背过三个号码:10(活塞队 马刺队),91(公牛队),73(湖人队)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得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功)。

单场各项统计最高记录:

得分:34分 1991年1月2日对金块队

三分:5个共三次

进攻篮板:18个 1992年3月4日对步行者

后场篮板:23个 1994年1月22日对小牛队

篮板球:34个 1992年3月4日对步行者队

助攻:10个 1996年1月16日对76人队

抢断:4个共五次

盖帽:5个共两次

上场时间:56分钟 1994年2月23日对爵士队

接下来是Rodman最拿手的玩出轨。

1992年10月9日----没有参加底特律活塞队的训练营,声称未判决的离婚案和主教练达利的离开,摧毁了他继续打篮球的愿意。

1992年11月20日----因拒绝一次客场比赛被活塞队停赛三场。

1993年2月11日----因离开一位朋友家时手中握枪而被警察质询。

1993年3月11日----因嫖妓被活塞队禁赛一场。

1993年3月14日----与公牛队比赛时加入球场混战被罚款500美元。

1993年10月1日----被交换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1993年12月20日----因头撞公牛队的斯塔克·金被禁赛一场,罚款7500美元。

1994年1月4日----因与湖人队的比赛不服从裁判逐驱下场的命令并漫骂裁判被罚款10000美元。

1994年3月4日----因头撞犹他爵士队的斯托克顿,及赛后发表贬损裁判的言论,被禁赛一场,罚款500 0美元。

1994年5月2日----马刺队与犹他爵士队季后赛第一轮中因一次恶意犯规,和两次技术犯规当赛季第六次被逐出赛场,也因此被禁赛三场罚款10000美元。

1994年10月20日----因一场表演赛迟到被马刺队罚款15000美元,他不愿参加这场表演赛。

1994年11月2日----因向教练鲍伯·希尔扔冰袋被马刺队禁赛。

1994年11月12日----为缺席马刺队表演赛开始了长达14场的禁赛。

1995年3月19日----在一起摩托车事故中肩部骨折,肩使他错过了当赛季剩余的14场比赛。

1995年5月1日----将丹佛掘金队的穆托姆伯推到在地,被罚款7500美元。

1995年5月14日----西部联盟半决赛中因指责主教练希尔而坐冷板凳。

1995年10月2日----被交换到芝加哥公牛队。

1996年1月12日----在与西雅图超音速队的比赛中,口头攻击裁判,被逐下场后不及时离开,被罚款50 00美元。

1996年3月18日----与新泽西网队比赛中被逐出场后,头撞裁判,被禁赛六场罚款20000美元。

1996年6月16日----赢得第三枚总冠军戒指,首次做为公牛队夺冠的队员之一。

1996年7月10日----与MTV签定20场的合同,演出周末系列节目“罗德曼的世界之旅。”

1996年8月----自传《象我想的那样坏》成为畅销书。

1996年8月5日----重与公牛签了一年价值900万美元的合同。

1996年8月20日----被控于1994年5月5日与犹他爵士队比赛中,掐一位女领位员的臀部,要求赔偿 75万美元。

1996年8月21日----宣布结婚,穿着一身白色婚纱,头戴金色假发,一身花里胡哨的纹身,扮作新娘出现在纽约的一个注册处,没有新郎。

1996年12月10日----与多伦多猛龙队比赛中被逐下场后,在一个直播电视节目中谈话下流被公牛队停赛两场。

1997年1月14日----登上布莱克威尔先生年度衣着最差人士榜第37位。

1997年1月17日----与明尼苏达森林狼比赛中怒踢一名场外摄影记者被NBA停赛11场罚款25000 美元。

1997年2月4日----恢复比赛,被停赛11场损失超过100万美元。

1997年3月4日----因故意击打雄鹿队前锋沃尔夫的腹股沟被罚款7500美元。

1997年6月12日----因攻击盐湖城的摩门教徒被罚款50000美元。

1998年2月15-16----因缺席两场训练被罚款并失去两场比赛的首发资格。

1998年5月15日----因庆祝37岁生日至后半夜,球队训练迟到被罚款。

1998年6月3日----公牛队总决赛输给爵士队一场后,飞到拉斯维加斯彻夜豪赌。

1998年6月10日----被控4月19日在拉斯维加斯希尔顿酒店非礼一名妇女。

1998年7月12日----与爵士队的马龙参加摔角比赛。

1998年11月10日----被控10月3日非礼一名酒吧女招待。

1998年11月14日----在拉斯维加斯与女演员卡门结婚。

1998年11月23日----声称被骗,婚姻无效。

1999年1月19日----告诉经纪人梅利他要退役,转向娱乐界发展。

1999年2月23日----以60万美元低价与洛杉矶湖人队签约

1999年3月13日----以私人理由离队。

1999年3月21日----四场比赛过后归队,声称每场缺席被罚了100美元。

1999年4月6日----与卡门宣布五个月的婚姻结束。

1999年4月15日----训练再次迟到,原因是找不到球鞋和袜子,湖人队宣布不要他了

1999年6月7日----与世界摔角锦标赛签约,参加了五场比赛。

1999年11月5日----因在迈阿密海滩卡门大打出手双双被捕,两人被判定与对方保持500英尺距离。

1999年12月4日----前脱衣舞娘迪克斯·约翰斯同意撤回1998年6月对罗德曼的上诉,她原控告罗德曼1998年4月在拉斯维加斯希尔顿酒店对她进行性击攻。

1999年12月22日----因酒后驾车被捕。

2000年1月4日----两名妇女声称罗德曼在1998年10月分别对她们进行性攻击,最终庭外和解。

2000年2月3日----与达拉斯小牛队签约。

2000年2月9日----代表小牛队首次上场,与西雅图队的比赛中他得到13个篮板。这场比赛吸引了182 03名观众,是小牛队主场20年来第二高的上座率。

2000年2月16日----被逐出场,并声称想与NBA总裁大卫·斯特恩“拳头上见高低”,被禁赛一场罚款 10000美元。


罗德曼拿过几次总冠军

  丹尼斯·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特伦顿,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是“大虫”。

  一共获得过五次总冠军,分别为:

  1、1988年至1989年赛季NBA总冠军。

  2、1989年至1990年赛季NBA总冠军。

  3、1995年至1996年赛季NBA总冠军。

  4、1996年至1997年赛季NBA总冠军。

  5、1997年至1998年赛季NBA总冠军。


丹尼斯~罗德曼分别效力过哪些NBA球队?

运动生涯球队:底特律活塞队(1986-1993),芝加哥公牛队(1996-1998)洛杉矶湖人队(1999年)达拉斯小牛队(2000年)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特伦顿,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是“大虫”。
1986年选秀大会上,罗德曼在第2轮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1995-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联手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组成“铁三角”组合,并于当赛季常规赛收获历史最佳的72胜10负的战绩。在1995-96赛季开始到1997-98赛季,连续三年获得NBA总冠军,建立公牛王朝。在1999-00赛季为小牛效力12场比赛后宣布退役。
罗德曼职业生涯七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总共获得过五次NBA总冠军。1992-98年间,连续七年获得篮板王的称号。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
2011年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


NBA球星罗德曼分别在哪些球队效力过啊?要分先后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以擅长抓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着称,有“篮板王”的美誉。
共效力过五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共背过四个号码:10(活塞队、马刺队),91(公牛队),73(湖人队),70(小牛队) 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 -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的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攻)。


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

NBA假象之一——罗德曼没有进攻 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的各种花边新闻也足够球迷谈论一段时间,那么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的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呢? 可以说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绝对是天赋,当然这与他自己的努力也分不开关系,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的连续七个赛季的篮板王都被罗德曼包揽,这是联盟 历史 上垄断篮板王最长的记录,强如大帅张伯伦也没有完成这样的壮举。并且罗德曼所处的时代是四大中锋的鼎盛时期,所以他的篮板王显得尤为珍贵,生涯五次单场30+篮板也是85-86赛季以来的联盟个人最高纪录。以上赛季安德烈-德拉蒙德以场均16个篮板荣膺篮板王为例,他场均可以获得5.1个进攻篮板,这是97-98赛季以来第一位场均进攻篮板达到5+的球员,而罗德曼在此之前连续七个赛季场均进攻篮板均达到5+,甚至有一个赛季达到6+。 印象中的罗德曼总是把篮板和防守放在首位,其实在职业生涯前期罗德曼还是有不错的进攻能力的,87-88赛季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可以贡献11.6分8.7个篮板1.6次助攻,那是他生涯唯一一次得分上双的赛季,此后的罗德曼便开启了专注篮板球模式。而在1991年1月3日活塞主场迎战掘金的比赛中,罗德曼全场21投15中砍下34分21个篮板是其职业生涯新高;同年2月27日活塞客场挑战骑士,罗德曼全场三分球4投3中砍下15分15个篮板。由此可见罗德曼可不是不会进攻,只不过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和篮板球上。 实际上罗德曼的球商非常高,乔丹对此也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的童年比较悲惨,这也是后期他性格比较怪异、举止比较特殊的主要原因,不过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成就绝对是 历史 级的,也许这就是专注的成果。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花大虫罗德曼是一个十足的蓝领球员,擅长防守和篮板,很少有人会评价他在进攻端的表现,尤其是在公牛时期,罗德曼基本都是在给队友创造机会,自己极少有自主得分的时候。 那么,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到底如何,我们来看看他的数据: 在底特律的七个赛季,罗德曼除了新秀赛季的场均得分只有6.5分之外,其他六个赛季的场均得分可以达到10分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个赛季是在他的二年级赛季,场均有11.6分。在那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两分球出手8.4次,命中率在56.8%,在那个还不擅长三分的年代,罗德曼几乎不会出手三分球,场均0.2次三分出手,命中率也只有29.4%。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罗德曼场均8.8分,2分球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8%。可以看得出,作为坏小子的一员,罗德曼还是可以在进攻端给予球队一定的帮助。 但是来到公牛就不同了,在公牛的三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得分下降到了5.2分,两分球场均也就扔4.4个,命中率不到五成:47.3%。因为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在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 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以切入和快攻,以及二次进攻为主。花大虫的二次进攻能力顶级,乔帮主曾经介绍过,罗德曼会一场一场比赛研究每个人投篮后球的落点,有了比较准确的落点判断,自然就有了比较好的二次进攻机会。在投射方面,罗德曼职业生涯23.1%的三分命中率肯定说不上好,但是在那个三分球不纳入常规战术的年代,这样的表现也不算差的。 总体来说,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制造机会的能力,但是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依然可以在进攻端给对手以威胁。 先说一个“冷知识”: 仅从数据上来看,进入联盟之前的罗德曼得分能力比乔丹还强…但客观的说到了生涯后期特别是公牛时期,罗德曼就是个“吃饼都吃不好”的球员。 先来看看罗德曼的大学表现: 单就这样看,罗德曼大学时期绝对是个超级得分手吧?乔丹(大学)生涯最高赛季场均得分也才20分而已…但就像开头说的,【仅从数据上来看】而已,因为他参加的是NAIA联赛而不是NCAA。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联赛虽然不是NCAA那样的顶级联赛,你也不能说它就是“野鸡联赛”,因为实际上这个联赛的水平也不算差,只不过NAIA是私立大学联赛,参赛球队少、球员少,可能那个时候的水平介于NCAA的1级以下、2级以上吧。所以究竟能不能把罗德曼大学时期的数据直接拿来横向对标乔丹大家仁者见仁,我只是提供这一客观事实。 也就是因为大学时期那令人眼前一亮的进攻能力,查克-戴利注意到这位身高只有198cm的矮子大前锋(实际上还没198)。 老帅当初是觉得罗德曼的跑动意识、战术领悟能力、对比赛的阅读能力、空切意识、上篮能力非常好,并且他还有非常出色的传球视野,戴利就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刚开始是希望罗德曼朝着球队第二组织核心方向发展,想要将他培养成另外一个攻防兼备、有组织能力的“三号位乔-杜马斯”(戴利刚开始让他打3)。而禅师也说过罗德曼的传球视野在联盟内线球员里是顶级的,也因此才让他加入到自己的三角进攻体系中来。嗯,我觉得相比于得分,他最被低估的应该是组织能力,别看生涯场均1.8次助攻,实际上长传、高位策应、行进间捕捉队友能力等传球技术非常出色。 所以从大学到NBA生涯第二个赛季结束之前罗德曼进攻能力(进攻可不仅仅是得分,还包括了组织、串联)绝对是被严重低估了的,因为他的拼抢篮板能力一流、二次进攻得分效率极高,有一定的投射能力(但是射程不够),空切上篮意识更是一流,还拥有“弱化版格林”的组织串联能力,在活塞生涯命中率达到了53.9%,四号位球员里这已经算是非常顶级的效率了,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乱战高手”。 (上面的动图只是想告诉你罗德曼早期有面框能力,经常持球单突大个子防守人,不要在意“膝盖进球”…) 不过这都只是早期…到了91~92赛季开始罗德曼的得分欲望急剧下降、进攻端的战术需求降低,并由于几个赛季没有去打磨自己的得分技术,到后期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实际上基本丧失了! 以前罗德曼拼抢到进攻篮板以后都是自己上,可那赛季开始抢到篮板就先找队友;以前戴利有专门设计安排罗德曼的空切战术,可那赛季开始取消了,就让他专心篮板和防守;以前他自己也经常利用脚步面框突高个子防守人或者拉到肘区位置中投,可那赛季开始基本上看不到。他主要的得分来源就剩下点板后的补篮、快攻、罚球… 如此几个赛季下来,到公牛时期命中率只有45%出头、场均不到5次出手,即便蓝领也不至于这样吧? 甚至我都感觉他有点“忘了”怎样才能将皮球放进篮筐,连点板补篮都费劲,出现空切机会喂饼他也能给你“吐”出来… 不过还好他的组织、战术跑位能力没有丧失,在禅师的三角进攻体系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挡拆质量也越来越高,除了篮板保护能力以外在公牛王朝的进攻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其实是很出色的,哪怕你理解的“进攻能力”仅限于得分也是如此。因为除了背身差点,其他的如面框、接球投、挡拆、空切、补篮、转换等得分技能都有, 但这仅限于早期、仅限于91~92赛季之前 ,到了92年以后因为工作重心的转移,因为战术需求的削减,因为自己开始不太喜欢进攻,慢慢地他就丧失了得分能力,公牛时期的罗德曼在【纯得分方面】都可以算是“副作用”了,你喂饼给他还不如乔丹、皮蓬中距离来得靠谱呢… “当我在芝加哥公牛的时候,我大概只花了15分钟就学会了三角进攻,其实并不难,这是一个三角,每个人都有机会触球并投篮。”罗德曼曾经就安东尼不适应三角进攻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我自己理解他花十五分钟就领会了三角进攻就是把球交给乔丹单打,然后去判断球的落点抢篮板。迈克尔乔丹曾经给他这样的评价:“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看了一些公牛时期的进攻集锦,除了持球进攻能力不足,罗德曼的无球走位、空切和策应能力很出色,尤其擅长判断对方投篮之后球的落点,然后去抢篮板球得到二次进攻的机会。 他很清楚球队需要他出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也了解自己的身高、体重、臂展其实都不占优势,但他的弹速也就是连续起跳的能力举世无双,所以他会在每场比赛前研究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特点,分析对方投篮后球的落点,然后出现在最适合的位置(乔丹曾经介绍过)。 公牛时期,他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得分的任务,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尽量找到更容易得分的机会,然后积极去拼抢篮板球,偶尔兴致来了也会随手扔那么几个。久而久之,他也就对得分没啥兴趣,开始专心去抢篮板了。 他的职业生涯有很多奇葩的数据:比如0分28篮板、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他生涯有14场比赛拿到27个篮板或以上,他所在的球队赢下了其中的13场,所以赤木教樱木(罗德曼的原型)称霸篮下的人就能称霸球场也是有道理的。他生涯的篮板率达到了23.44%(霍华德、小乔丹将近21%),最高的一个赛季为29.7%,也就是说篮球场上每三个篮板球就有一个是他抢到的。 不足之处,请多见谅。 一说起罗德曼,除了一颗花里胡哨的头颅之外,最先让大家想到的,恐怕就是他的篮板球,拼抢球和篮板球了。他的身高不高,可能就2米左右,但是通过死缠烂打和不断的起跳点板,成了著名篮板王,甚至他自己都说自己根本不屑于进攻,只搞防守。 但是我们也不能低估罗德曼的进攻,不能被印象流给干扰了看法。其实罗德曼是一个很有灵性也很有技术的球员,并不完全是糙汉子。 首先他有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在生涯前期,比如在马刺或者活塞的时候,罗德曼时不时会投三分球,而且命中率也还不算太离谱。 另外罗德曼的传球能力也不差,他的快攻中迅速找人的能力很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追梦格林的感觉。 但是由于他的蓝领工作做的太出色,而公牛队也不缺进攻火力,所以他专职蓝领也不错。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的进攻,在我的概念中,属于中上层。而这我先来解读一下我个人对于篮球场上 “进攻的概念”。 在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很多人都认为只有“进球得分”才是进攻能力好的表现,但看球时间相对较长的朋友们都可以理解到, 对于球队每一次的进攻其实都需要整个团队的配合,包括挡拆、策应、掩护、无球跑动以及空间拉扯、进攻篮板的拼抢等等。 即便是最后关键的一球拉开, 让球队头号球星“一打一”,很多情况下也需要内线球员提高位借助掩护得到更好的出手空间。 而对于 丹尼斯·罗德曼 来说,投篮能力的欠缺让他缺少足够的空间拉扯能力,但掩护与进攻篮板的拼抢让他在进攻端也是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一点—— “控制住篮板的人,就能掌握比赛的走向。” 其实在罗德曼来到公牛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之后, 几乎垄断了篮板王这一荣誉。 而在这期间,几乎场均6个以上的前场篮板,可以说给球队带来的帮助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的——简单现象一下, 就算是你我在野球场上,有一个巨能抢板的同伴,给自己带来的投篮自信可想而知。 同时,在公牛期间的两次三连冠时期,正是 “禅师”菲尔·杰克逊 主导“三角进攻”最为成功的阶段,而在罗德曼在篮板球领域统治级的表现,为“三角进攻”带来了巨大的扶植。想象一下在当时慢节奏的比赛中, 一个场均能抢到16-17个篮板球、激情无限、精通各种垃圾话挑唆对手的人, 在进攻端对于球队带来的帮助更多的是在情绪与士气上的鼓舞,当然还有…… 不过很可能有人说“情绪”这一点,在篮球场上显得比较“玄学”,但我们看看1996年公牛对阵西雅图超音速的系列赛, “罗德曼直接帮助公牛赢了两场”这是当时超音速主教练乔治·卡尔对罗德曼的评价。 而那两场比赛中,“大虫”罗德曼一场10分、20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另一场9分、19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外带5助攻。 这样的数据让丹尼斯·罗德曼在进攻端的存在感十足,出色的前场篮板带来的便是更多的二次进攻机会——除却传给其他人完成,其实 丹尼斯·罗德曼凭借出色的起跳在二次进攻端的终结能力同样十分出色。 在罗德曼进入联盟以来,除去新秀赛季场均的6.5分,二年级则是其场均得分的最高时间——场均11.6分,但即便这样场均出手数仅为8.4次,拥有56.8%的命中率。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场均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 中间两年在马刺算是罗德曼 “最不开心”的两年 ,毕竟以罗德曼的性格被老爷子压得实在喘不过气而后转到了芝加哥公牛。在这里,有乔丹、皮蓬这样的得分手,自然不需要罗德曼投入更多的经历在进攻端,他只需要在进攻端做好策应和掩护,同时保证前场篮板的输出—— 这也是其在防守端最为投入的时期,自然在进攻端的存在感不足。 这哥们25岁才打nba的。当年看球的时候,最爱看的就是他,球商极高。活塞时打的乔丹也没什么脾气,去马刺时告诉双塔什么叫防守什么叫篮板。让他玩命为你打球,首先他得佩服你,活塞时打的是哥们蓝球,不见血都不叫上场了,问问那时的乔丹就知道了,可惜后来五虎解散了。马刺双塔以及波波那时没成气候那,这不行那不行的,我告诉你们什么叫防守与篮板就行了。公牛乔丹以及教练他佩服,所以他拿出看家本领去打球,估计乔丹也佩服他,否则以乔丹在公牛的地位完全可以否决签约他。这哥们防守的地位与乔丹攻击的地位我感觉区别不大,说他不会得分,你让乔丹去抓篮板看看,道理一样。美国是个传统 社会 ,像罗德曼这样特立独行的也都不喜欢,不过场上都是他防的人要打他而他却没放规。 其实个人认为它的攻击力是有的,但是不能算得上是顶尖或者出色,可能是中下水平吧。 而且他在公牛队的作用是防守和拼抢篮板。其实学术有分工,所以你不能强求,他又在防守上做出贡献,又在进攻上作出贡献。 如果一开始他不是给人定位在防守队员的话,在别的队没有乔丹在身边的话,他的进攻能力应该可以得到提高。问题他身边有乔丹的话,他没有必要参与更多的进攻,转型辅助乔丹才是明智的。 罗德曼绝对是NBA偏科最严重的球员,野鸡大学毕业没球打,去机场当保安,25岁才正式进入NBA,0分28篮板,还有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这些数据都是罗德曼创下的。 有一个观点是“公牛时期球队进攻有乔丹,不需要罗德曼得分”说以罗德曼得分少, 其实他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他的进攻能力没有被低估, 但却有种“得分的事我不懂你也别想懂”的气魄,这让他的防守侵略性很强, 毕竟两届最佳防守球员、7届防守一阵、7次篮板王…… 14年职业生涯,5支球队,从25岁到39岁,场均7.3分,13.1个篮板,只有一个赛季得分上双,他是为数不多场均篮板比场均得分还高的球员,另一个可能是大本。场均出手5.8次,投篮命中率52.1%对内线而言也不低。 他的职业生涯高光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底特律阶段,另一个是公牛阶段,底特律“乖孩子军团”,直到90年顶替马洪出现在球队首发大前锋的位置,直到1993年离开,成为了NBA首屈一指的篮板王。但他的得分其实也不错成为首发的三年他的场均得分接近9分,主要靠二次进攻与空位投篮。 罗德曼真实的进攻能力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 卡佩拉还可以吃饼,毕竟球队内线需要他得分,但罗德曼做的是把掉了的饼捡起来重新喂给其他人,卡佩拉在火箭的吃饼得分肯定也是德安东尼设计过战术的, 换句话说卡佩拉是进攻重要的一环,而罗德曼完全看天得分,作为公牛的进攻体系,他其实参与的就是保护篮板。 作为公牛三巨头之一,三连冠时期罗德曼的作用就是抢篮板和恶心对手,他像是乔丹的御用保镖,保证飞人在对方内线的安全。 关于进攻他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进攻能力强,得益于强大的篮板球能力,如果在后场抢到篮板他可以是快攻的发起者直接长传找乔丹,也可以传球推进到中圈附近然后把球交给乔丹。得到前场篮板,罗德曼打得很聪明,他甚至可以作为三角进攻的一个中轴, 在芝加哥的三年是他职业生涯助攻新高,他要么去佯装打单然后找皮蓬与乔丹,要么看准机会抢下篮板直接进攻得分。二次进攻是他比较主要的得分机会,在阵地战时因为没有单打能力,无论身高还是体重其实对比当时的大前锋都不占优势,同时技术也还欠缺,他很少能一对一拉开单打,那是乔丹的活。 乔丹曾说罗德曼会研究每场比赛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姿势,与篮板落点,让他能精准判断落点,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主要负责篮板,其次是助攻,他进攻端尽量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合适的得分机会,除了二次进攻,他的切入与快攻也都还可以。 罗德曼基本没有自主得分能力,要他像奥尼尔靠着身体硬凿,像马龙一样成为进攻核心,像坎普一样飞天遁地基本不可能,本身他的价值也不再得分上,得分是他在防守和篮板上附加的功能,你不能指望他很好用,但在关键时刻他没掉过链子。 在公牛队拿到三连冠时期,人们想到的都是乔丹以及皮蓬,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人的发挥也是非常关键,那就是罗德曼。虽然罗德曼进攻能力一般,但是他在防守端为公牛队保驾护航。在公牛后三个冠军中,罗德曼就充当了一个合格的蓝领球员。在球场上尽心尽力的抢篮板。那么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相对于他的防守来讲,能力到底如何呢? 我们通过数据能够看到,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拿下了7.3分,投篮命中率为52.1%,三分命中率为23.1%。他在底特律效力了7个赛季,在新秀赛季的时候场均只有6.5分,但是在之后的6年当中,场均得分都超过了10分。在活塞的7个赛季罗德曼场均可以拿下8.8分,投篮命中率为55.8%,由此可见他的效率还是颇高的,但是缺乏进攻手段,更多的是依靠着篮下吃饼或者是二次进攻得分。 而到公牛队的时候罗德曼因为已经36岁了,所以在进攻端无法帮助球队太多,加上球队有着乔丹以及皮蓬这两个得分高手,罗德曼只需要防守就可以了。在公牛队的三个赛季中,罗德曼场均5.2分,命中率只有47.3%,当时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切入以及快攻。因为强大的篮板能力,他能够多次完成二次进攻,帮助球队涨分。 不过总的来说,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并不出众,他缺少自主制造机会的能力。不过充当一名蓝领还是合格的,毕竟罗德曼带给大家的印象都是防守凶悍,正所谓得防守者得天下。正是罗德曼的防守,公牛队才拥有三连冠的实力。

丹尼斯·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究竟有多强?

连同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丹尼斯-罗德曼在公牛三连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是三者中最弱的。34分+34篮板罗德曼两次最高惊人的巧合!七次篮板王比黄沾短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开始于活塞的“坏男孩军团”时期,每个赛季都有进步,但这种进步更多地体现在篮板和防守上,他在进攻中的作用总是有限的。当然,从罗德曼的能力来看,即使他的进攻端达到中等水平,他也不会入选第二轮选秀。 比尔·兰比尔的巅峰时期逐渐过去,罗德曼担当起篮板争夺者的角色。第五个赛季,罗德曼场均12.5个篮板。罗德曼为公牛队效力20世纪五六十年代,比尔-拉塞尔、维尔特-张伯伦、杰里-卢卡斯等人多次这样做。1960-61赛季张伯伦抢下2149个篮板,下赛季抢下2052个篮板。远古野兽的传说很神奇。“张伯伦”的传奇直到70年代初才结束,之后在ABA联赛中只有阿尔蒂斯吉尔莫做到了。就这样,在90年代,丹尼斯-罗德曼再一次在单赛季抢下150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篮板。 罗德曼是为篮板而生的。他的卡位意识,篮板技术,强硬的品质都是联盟顶尖的。更重要的是他的激情和内心。罗德曼曾经解释过他的篮板技巧。“相比之下,詹姆斯6尺8寸,比丹尼斯-罗德曼高一点。也许你会感兴趣。罗德曼单场抢了多少篮板?1991-92赛季活塞对阵步行者,罗德曼45分钟抢下34个篮板,其中前场18个篮板,对手步行者只抢下38个篮板。罗德曼职业生涯5次单场抢下3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篮板,但加盟公牛后一个都没有。 巧合的是,罗德曼职业生涯最高分也是34分——1990-91赛季,活塞对阵掘金,罗德曼21投15中拿下34分,抢下23个篮板,失误0次。34就像罗德曼的幸运数字。嗯,他加入了公牛队,开始了新的生活。那年他正好34岁。

NBA历史上,丹尼斯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是不是最强?

我认为NBA历史上,丹尼斯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是最强的。首先我们先从成就这一块来看,1992年4月20日,活塞球员丹尼斯罗德曼成为了联盟篮板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创下了场均18.7个篮板,这样的数据,几乎是当时活塞全队的篮板数的42.1%,凭借这样的数据,丹尼斯罗德曼成为NBA历史记录的创造者。那么为什么这么多的NBA球星中,要说丹尼斯罗德曼是身体天赋最强的的呢?就单说1991-92赛季到1997-98赛季,一连7个赛季中,丹尼斯罗德曼每次都是篮板王,为NBA历史写下了让人望而却步的重重一笔。可就是这样一位传奇球员,谁能想到他在高中时,是个连篮都不会上的人,能在后面成为创造NBA历史的人,这跟他自身的身体天赋脱不开关系,就连菲尔杰克逊都称赞丹尼斯罗德曼是最懂三角进攻的家伙。在外人的眼中,丹尼斯罗德曼有着常人难以到达的身体优势和气场,在赛场上,他像一头横冲直撞的“猛兽”,无视一切恐惧,无畏向前,给对手沉重的精神压力,身体上,他强壮而敏捷,很难想象,一个人为什么会有着如同野兽一般的活力,强壮的下肢,给予了他强劲的弹跳能力,而在球场上的奔跑表演,让人不由怀疑,丹尼斯罗德曼是不是安装了一台不会磨损的永动机,不仅速度迅捷,还不知疲倦。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丹尼斯罗德曼,形容他的身体天赋,我想,来自原始丛林的力量王者,就是对他最真实的写照,都说乔丹是天生为篮球而生的人,可纵观在篮球上的进步速度,与天生具有的身体天赋,丹尼斯罗德曼其实才是真正是为篮球而生的人。

丹尼斯·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有多强?

丹尼斯·罗德曼大学时期在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但是来到大学和NBA是不一样的,而且球队的定位也不一样。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2轮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5-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联手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组成“铁三角”组合,当赛季常规赛收获72胜10负的历史第2好战绩。在1995-96赛季开始到1997-98赛季,连续三年获得NBA总冠军,建立公牛王朝。是公牛王朝不可或缺的一位重要球员。他统治了3秒区,对方任何球员想要在公牛禁区得分都非常的困难。他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这就是对他最好的肯定。对于他的进攻的话,他没有持球能力,基本不会中远投,中近投偶尔有,终结能力还算不错。但是他最好的优点就是绝不瞎投。他很对的得分都来自于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的角色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另一方面则是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但罗德曼在三角进攻中的移动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这么一名伟大的球员来说,再讨论其是否能否进攻以及再无意义了。虽然罗德曼职业生涯得分只有场均7.3分,不过只看得分就说某位球员的进攻能力不行,那是非常不负责任的。罗德曼的篮板能力生涯场均有13+,更有两个赛季场均18+,而且其中进攻篮板生涯接近4.8个,这意味着什么,那是生生多加了接近5次进攻机会,转换得分也平均能上10分,这些都是隐形的。我们知道篮球是团队运动,只靠某一个人是很难赢得比赛的,因此得分不足以作为考察某个球员的唯一标准。

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有人可以打败他吗?

说到罗德曼,我相信球场上大多数球迷对他最大的印象就是篮板能力太差!是的,刀锋的反弹能力是历史水平!身高2.01米,进攻能力一般,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但是,篮板能力太可怕了!连续七年拿下联盟篮板王!要知道,90年代中锋盛行,他能够在莫宁、奥拉朱旺、穆大叔、罗宾逊、马龙、巴克利、尤因等众多大神面前接连获得篮板王的荣誉,可见他对篮板的执着追求。在比赛中,因为他得分少,篮球能力突出,多次贡献精彩数据:1993-94赛季加盟马刺的赛季初,他在对阵黄蜂的一场比赛中一分未得,却抢下28个篮板。在1991-92赛季对阵步行者的加时赛中,罗德曼打了45分钟,赢得了另一个“30+10”——10分和34个篮板。34个篮板不仅是罗德曼职业生涯中最高的篮板数,更令人敬畏的是,34个篮板中有18个是前场篮板......如果单看数据,很多粉丝都觉得蠕虫没有得分能力。毕竟,他的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但是,很多人都被骗了!刀锋可以得分,但不是必须的。1991-92赛季,罗德曼在活塞,曾经一个赛季32投三分球,命中率31.7%。刀锋也有三分球的能力,你敢信吗?要知道90年代提倡对抗和慢节奏的时候,刀锋三分球的数量和命中率都还可以!在现在的联赛里,有很多内线没有这种外线表现,对吧?后来他去了公牛队,和乔丹、皮蓬联手。此时的他更注重防守和篮板,并没有过多的展现自己的进攻天赋。从现在开始,把一条数据发挥到极致已经很厉害了!所以,兄弟们,不要被表面所迷惑。罗德曼没有攻击,那只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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