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局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般周末是不上班的。因为其属于属于国家行政单位,行政部门星期六、星期天是休息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但还是建议提前打对公电话询问具体的上班时间和所办理证件需要的手续,及时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江苏税务局几点上班
法律主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般周末是不上班的。因为其属于属于国家行政单位,行政部门星期六、星期天是休息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但还是建议提前打对公电话询问具体的上班时间和所办理证件需要的手续,及时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南通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的征管分局
征管分局 地址 管辖范围 第一税务分局 金沙镇大庆路9号 金沙镇、开发区、二甲镇、东社镇、五甲镇、西亭镇、十总镇、石港镇、骑岸镇 第二税务分局 平潮镇 平潮镇、平东镇、五接镇、刘桥镇 第三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开发区世纪大道199号 金沙镇、开发区、二甲镇、东社镇、五甲镇、西亭镇、十总镇、石港镇、骑岸镇及第五税务分局管户 第四税务分局 三余镇 三余镇、滨海新区 第五税务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局) 开发区世纪大道199号 第六税务分局 张芝山镇 川姜镇、张芝山镇、先锋镇 第七税务分局 兴仁镇 兴仁镇、兴东镇、四安镇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共设有13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 、2个派出机构,以及1个所属机构。具体为: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正科级,具体设置如下:(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所得税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所得税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大企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税源调查分析、重要复杂事项的管理;对重点监管大企业纳税申报调查核实、综合纳税评估、审计、日常检查等,开展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与大企业直接沟渠道,协调回应企业相应诉求。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检查跨国税源管理;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实施“走出去”企业的服务管理。与直属税务分局合署,两块牌子,一套班子。(6)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加挂第三税务分局牌子。(7)征收管理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8)收入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9)财务管理处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0)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教育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2)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3)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1)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正科级,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3)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分局。与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合署,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的级别为正科级,具体设置如下:(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的级别为正科级,具体设置如下:(1)第一税务分局非全职能分局。(2)第二税务分局非全职能分局。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级别为副处级。
南通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2005年至 2007年,共组织征收地方工商税收 21.6亿元,年平均增幅达 34%,地方税收占地方可用财力的比重由 2005年的 47%上升到 2007年的 49.5%。近年来,通州地税全系统共获得市级以上各级荣誉 89项,特别是 2004年以来,连续获得“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等 5项国家级荣誉。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值班管理工作;负责大事记、年鉴管理工作。2.税政管理一科:负责本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3.税政管理二科:负责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4.征收管理科(档案资料室):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档案资料室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含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编写借阅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局内档案形成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5.纳税评估科: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调研和情况反馈;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6.计划统计科:负责编制本局的地方税收计划;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工作。7.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单位涉及地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负责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等工作。8.信息化管理科: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维护和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教育、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9.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10.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税务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11.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12.财务管理科: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管理。1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医疗保健、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服装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来局办理公务人员接待工作。14.纳税服务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纳税服务承诺、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及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税收争议调解;负责办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15.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拟定本局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签约合同审计监督,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
海门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海门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0月,现有在职正式干部194人,其中:市局领导班子4人,科、分局长37人;共产党员147人,占全局总人数的76%;30岁以下的干部29人,占全局总人数的15%,全局干部平均年龄38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77人,占全局干部总数的91%,45周岁以下的干部全部取得了省级及以上各类计算机或外语专业资格证书。全局管辖的注册纳税户有15000余户。
海门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荣誉
海门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市历年组织的行风测评中,全系统均名列前茅。一分局征收股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系统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市局党校被评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校”,2007-2008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特别贡献奖。办公室主任盛险峰同志被评为“江苏省知识型标兵”,计财科科长茅炜炜同志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和“全国税务系统优秀工作者”光荣称号。
南通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目前全系统共有税务人员210人,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下辖7个征管分局,一个纳税服务中心,一个稽查局。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信访、提案办理、保密、安全、卫生工作;负责行政岗责体系规范化操作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工作规则;负责物品(含制服)采购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室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录用、调配、定岗定责、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及临时用工管理,负责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能级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学历教育核批和职称审核评定;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批报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和系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基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计划制订和组织管理;负责系统内工作综合考核;负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党建、团建、工会、妇女、群众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工会经费管理、扶贫济困、民事调解,维护关心干部职工利益;负责地税系统党风建设和各类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监察室负责全系统内纪律检查、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办理举报、投诉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处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税政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政业务和税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单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外(国际)税收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和私营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政府规定和委托的社保费和各项基金的征收(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会办、备查备案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科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征收管理科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普通发票、税控装置、纳税评估和“三代”单位等管理工作;负责缓缴、欠缴、滞补罚税款的管理;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负责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稽查选案工作;负责各项年检工作;负责业务岗责规范化操作的管理工作;负责《征管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与拓展工作;负责征管信息数据的日常采集、录入、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科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计划财务科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的预测与分析、编制、计划任务的分配、下达和考核;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税费基金的解(划)缴入库管理;负责计会统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印制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含工本费、代扣代缴手续费)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专项费用的核拨和监督;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本科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信息管理科负责制定税收信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库的统一管理、校对、加工、分析和发布;负责需统一处理的专项信息、数据集中录入、校对、传输等管理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按业务需求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方案制定、发放、安装、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科相关信息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地税重点纳税户的稽查工作;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税收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检查业务的指导和检查质量的考核工作。实施稽查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拟定稽查工作计划;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举报案件的查处以及大案要案查处;负责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公安驻税办的工作联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