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税务局体检名单
国考税务局体检名单如下: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体检名单
体检名单可在其官网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1、报考省市级职位(职位代码最后一位是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2、报考县乡级职位(职位代码最后一位是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职位代码最后一位是3),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所属层级划定,且公安专业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4、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共1728人。资格审核:1、各招录机关根据考生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审核状态。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4月12日至4月23日期间登录资格确认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2、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3、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报考人员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构成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福建省发票查验平台
法律主观: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以对法定的发票进行查验、使用等相关操作。根据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法律客观:《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三)货物和劳务税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四)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五)收入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六)纳税服务处(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七)征收管理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八)财务管理处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九)人事教育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十)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十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十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和离退休干部处,级别为正科级。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征收管理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车辆购置税和出口免抵退税福州市国税局内设12个机关处室、1个党委办公室、1个离退休干部处、3个事业单位、2个直属单位(稽查局、直属分局),下辖14个县(市)、区局(含琅岐经济区局)、80个税务分局(所)。现有正式人员1698人,离退休干部449人,合同聘用人员334人。全系统在职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6.05%,中共党员占61.2%。 (二)征管范围:我局负责管征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其中增值税为我市最大税种,2008年度占总收入46.96%,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占46.27%。全市国税系统共管征纳税户88570户,其中企业47268户(含一般纳税人14463户),个体户41302户。(三)组织收入。“十五”期间税收年平均增长19.58%,“十一五”开始税收增幅进一步加快。2006年国税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17.81亿元,增长21.01%。2007年共完成税收收入143.75亿元,增长22.02%。2008年,共完成税收收入194.22亿元,增长35.11%,增幅居全省第一;实现市本级收入10.02亿元。2009年税收计划208.2亿元,市本级收入计划10.64亿元。(四)文明创建。我局积极参与福州市文明城市、文明行业等各项创建工作,喜获佳绩。涌现出一批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省文明单位等先进集体。2009年初,市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发票金额多开的情况说明
法律主观:金额在10元以上的,应一律按规定开具发票。如消费者索取发票的,则无论金额大小,应一律予以开具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福州所有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地址
国税:鼓楼区 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福州市乌山支路38号国税大院内右侧 0591-83310980 黄敏 公交车817、821、802、957、至乌山路口下车冠亚广场对面乌山支路直走200米
台江区 福州市台江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51号 0591-87456611 张晓霞 乘1路、10路、805路、946路文化宫站下,福州市总工会斜对面
仓山区 福州市仓山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 0591-83467387 张绮 乘20、813、815、702、945、4、42路
公交车至首山路口下车,首山路口肯
德基餐厅往三叉街方向50米。
仓山区 福州市仓山区国家税务局金山办税服务厅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红江路69号
金山管委会三楼 0591-83744974 陈宝国 乘725、728路公交车至红江路下车,金
山管委会办公楼三楼。
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福州马尾区星达路1号二楼 0591-83986500,0591-83988114,0591-83988124 施福兴 乘37路、937路公共汽车至马尾环岛下车兴业银行旁
晋安区 福州市晋安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南路50号 0591-87305608 郑慧 晋安区委斜对面,808、722、956、968、953、975
地税:福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9号
83377923
福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9号
83312265
鼓楼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87531364
台江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5号
83282201
仓山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
83442101
晋安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87330653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
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1号
83981939
地税的公交车路线可以参照国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