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一、正文回答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股权质押的规定主要包括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股权质押的限制性规定。二、分析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生效时间为股权出质登记当天。股权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三、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一般要5-10工作日,经出质人同意可以采取转质方式处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可以采取转让股份的方式处理。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登记流程是: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4、股权质押合同;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出质人、质权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名,若是法人的应加盖公司印章;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 2008 年 9 月 1 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 32 号公布。根据 2016 年 4 月 29 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 86 号修订。根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市监总局令第 34 号修改)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第五条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押合同 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押合同 ;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押合同 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条 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质押合同 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押合同 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 因自身原因导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记载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六条 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文书格式文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股权出质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出质登记的相关规定是,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
1、股权质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3、《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一、股权质押的流程
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向工商局要求的各项资料提交即可。
二、股权质押材料:
1、股权出资设立登记申请书。这个是工商局提供的模板,有专门格式的。备注:“出资人姓名及证照号码”部分写上企业股东的名字和他的身份证号码。“质权人姓名和证照号码”要写担保公司的名称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
2、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这个也是工商局提供的模板。备注:要注意的是,谁办理股权质押手续,那么要把他的身份证正反复印,粘贴在上面。同时要“股权出资登记申请书”上出资的那个股东与担保公司法人代表共同签字盖章的。
3、股权出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这个就是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出资股东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出资的那个股东得在这两份证件上都签名并且加盖公章猜有效的。
4、质权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这个事指提供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样的,也要签名和盖章的。
股权质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是,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办理出质登记。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听到过有人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的质押等手续。实际上股市里也存在“质押”这个东西,那么今天就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让知识面能得到拓宽!没开始以前,知道许多投资者的愿望是购买到牛股,那么这里有福利,大家先领取了--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千万别错过了:【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就是众多担保方式当中的一种,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或者第三人依照法律将其股权抵押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是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再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务人是可以享受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的。在这里所显示的“股权”不仅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决定了要进行股权质押,一般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现在的财务状况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了,需要大量资金来补充现金流。出现这样的情况,需要股权质押:倘若企业近期需要的资金是2000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如果银行把钱借给他,如果是五折的折扣率,那么实际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防止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情况,所以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保证不会损失自己的利益,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另外,对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规定对其进行限制的,通常股票质押时拥有5~6折的质押率,通常5折,期限通常为半年至2年,公司的资质可以来决定质押率的水平。这方面真的值得我们注意一下,若股权冻结了的话那将不能进行质押。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到上市公司的官网,还有就是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在股市里最要注意的就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可以把下面的投资日历收藏起来,里面的信息还是很重要比如说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不仅能够用力弥补现金流,还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状态。但是,它会有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这样的风险。对股票产生的影响是好是坏,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1、利好股票的情况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那是可以视为利好的,因为这也是有利于开疆扩土。另外,要是说流通的股票是你质押的股票,这意思也就是市面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变少了,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拉升这一股所需要的资金量变少了,处于市场风口的话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如果上市公司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公司财务的窘况也就被暴露了,投资者会减少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这要是真的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产生不好的反应,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造成股价下跌。不晓得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查一查,马上就会出现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如何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法律分析: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是:1、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审查材料,办理出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如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办法:首先,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登记申请。然后,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如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程序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申请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特别提请注意: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第五条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九条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第十条 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一条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第十二条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第十三条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并依法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因自身原因导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记载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更正。第十六条 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文书和登记簿格式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介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在哪里办理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股权质押登记凭证取得
1、物权凭证及材料要求
1.1必备材料
a、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b、出质人持股证、出资证明书原件或工商部门股权登记证明
c、出质人(含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d、出质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e、出质人所持股权之公司的股东会同意质押决议原件
f、出质人为公司法人的,其法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有权批准机关出具同意对外质押决议或批准证书,该文件与股权所在企业股东会决议不可分离。
g、授权委托书原件,该授权委托书包括质押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包括法人股东自身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h、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1.2其他材料
a、借款企业的验资或审计报告(原件或与原件印证后的复印件)
b、借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c、股东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借款企业的企业贷款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e、借款企业的企业近期财务报表或复印件
2、操作重点除按业务流程及要点操作外,应重点掌握:
2.1调查核对
a、调查比对出质人所持股权证、出资证明书及工商部门股权登记证明,确认出质人所持股权的真实性;
b、审核相关决议、批准文件和授权委托文件,验证出质人的处分能力。
c、调查确证出质股权之下之权益。
d、调查评判出质人承担担保义务与借款人或借款用途的关联性,出质人以所持股权为本公司出质可视为具有密切关联性;出质人以所持股权为自身借款进行担保,应重点考查其资金用途;出质人以所持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一般不予受理。
e、调查确证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和质权下权益的可靠性。
2.2合同签定
a、合同种类: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质押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企业借款,借款人与质押人一般表现为非同一人。质押人为股权所在企业外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即使获得有权部门批准,质押人必须同时列为借款人,质押人以所持股权为自身借款提供担保的,其配偶必须到场签字确认文件。
2.3物权设立
a、凭证收取:物权凭证原件及物权处分凭证必须收取,并同时收取该质押股权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原件一件,其他材料亦必须按要求收集齐全。
b、股权合同签订后,应力求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股权出质是一定需要去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于办理过程比较繁琐,所以还是需要提起了解清楚,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们知道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收费情况不收费二、镇江股权出质登记受理条件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三、镇江股权出质登记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四、镇江股权出质登记股权质押的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总之,股权质押的流程比较复杂,首先借款企业做出股权质押协议,然后向贷款人提供相关材料,双方签署质押合同,之后双方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最后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办理贷款。办理股权质押虽然说环节比较多,但是步骤还是比较清晰的,一环扣着一环。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意见给大家。百万购车补贴
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流程怎么走
相信大家对于公司的股权都是比较了解的吧,公司在成立之后股权都是需要办理登记的才可以,有很多人对于公司股权登记的办理并不是很了解,在办理股权登记的过程中,应该去哪里办理呢?下面来和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了解一下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流程怎么走?一、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流程怎么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二、镇江股权出质登记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三、镇江股权出质登记办理材料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关于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撤销的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决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以上就是关于镇江股权出质登记流程怎么走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股权登记的时候,首先需要来到当地的工商局提出申请办理,而且必须要准备好以上所提到的材料才可以,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汽车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百万购车补贴
扬州股权出质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在扬州地区如果需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业务,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的,一般是以基金份额或证券登记办理股权出质,在扬州股权出质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呢,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一、扬州股权出质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8号智谷大厦B座1楼。二、扬州股权出质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三、扬州股权出质登记办理材料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法律知识,在扬州地区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业务的时候,需要在文中所给出的地点申请办理,办理的过程中要带好本人的申请书,还有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这个业务,目前不需要提供费用,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百万购车补贴
扬州股权出质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涉及到许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拿股权出质来说,也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股权出质也要去主管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这样才有法律效力。那么扬州股权出质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扬州股权出质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二、扬州股权出质登记的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依照《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3、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股权出质设立通知书》三、扬州股权出质登记办理的材料1、出质双方证件2、股东名册3、股票4、股权出质合同5、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综合以上介绍,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出质双方都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同时还要提供股东名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相关的材料,才能够办理出质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百万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