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领取。
应提交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温馨提示:
1.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2.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3.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东莞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镇街、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一、东莞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1、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实现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3.已按规定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领取就业补贴应提交材料: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东莞本科生政府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日前,广东省各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将通过实施六大方面的27项措施,力争到2020年,推动100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现提升学历还可抵个税!法律依据:《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一、受理范围虎门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其综合补贴申领详情见《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1〕22号)。二、办理条件(一)资格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二)人事关系条件(1)人事档案在东莞市;(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3)与虎门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一)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其中人才所在的单位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最高补贴2万元。(二)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镇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四、办理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东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家庭条件还是很贫困的,不过国家的政策比较好,在租房上面可以有补贴,但是申请条件和手续具体是怎样的?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本人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东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二、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大学生申请住房补贴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的时候带上相关的证件资料,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发放补贴了。
东莞有租房补贴吗
法律主观: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承租 公租房 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21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二、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1.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2.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与政策
申请流程
1、备齐资料;
2、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4、部门审核;
5、拨到申领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政策文件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促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2015〕88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第四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第五条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六)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第六条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五条所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应届大中专生企业就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第七条本办法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开始的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公共信息网公示上月的申领补贴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第八条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除追回补贴款外,并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九条本办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生源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1〕22号)同时废止。
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与政策
现在很多城市对于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大学生在就业的时候可以领取到相应的就业补贴,这是鼓励大学生在当地就业的一种政策。那么在领取补贴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相关的申请流程和政策,那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与政策 申请流程 1、备齐资料; 2、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4、部门审核; 5、拨到申领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促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2015〕8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六)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第六条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五条所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应届大中专生企业就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第七条本办法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开始的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公共信息网公示上月的申领补贴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除追回补贴款外,并按《广东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生源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1〕22号)同时废止。
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标准为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三千元的补贴。法律客观:《就业促进法》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