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纪念馆

时间:2024-07-02 08:10:43编辑:笔记君

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为何要制定这一要求?

在网上随意创建烈士纪念馆,因为烈士纪念等相应的事物应该是非常庄重而严肃的,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通过网络去的,真有那份心,那就去当地的烈士陵园。就算时间比较忙,或者因为疫情影响去一些网上的纪念馆,那也要是国家有关部门官方出面所建立的普通的个人以及企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按照个人利益来说,任何一个事情,他只要有了热度他都会有利益,而历史经验这种非常重要,是由国家官方部门出面不以盈利为目的,只以大家方便为目的所建立的一个网上纪念厅。这一般都是由官方所设定的个人不应该有这个权限,因为个人如果能随便设定的话,到时候出现了什么闹剧,闹了大笑话丢的人不光是我们自己的人,国外的人看到之后也觉得这玩意儿很好,笑当成笑话来看,这难道不是个悲剧吗?大家如果真的有心去纪念烈士的话,那就去当地的烈士陵园,因为自己小时候跟学校所处的活动也去过几次,很明显的一个感受就是烈士陵园它和普通的陵园不一样。普通的陵园给人一种非常阴森的感觉,就是心情非常压抑,但是烈士陵园自己那时候还是一个小孩子,自己去的时候都不会感到害怕,反而觉得这地方阳光鲜花做都很好,有一种心情庄重肃穆的感觉,而不是害怕,真正去线下体验过一番才知道通过网上去了解很多东西是肯定收不到的。只要心怀尊重,心理到位了,就算条件不允许,不去实地的也无所谓,因为人论心不论迹。不论什么事情都是我必须行为说做到位的,我才是表现的足够多的尊重,那不是的,佛家不是有一句话吗?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真正多做善事多做好事,对这个社会发展有用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也不枉费那么多烈士,付出自己的生命去维护这片土地。

不得随意建网上烈士纪念馆,网上祭奠烈士有一定的意义吗?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大多数人都是不可随意流动,以往在清明节的时候,经常会组织一些祭奠革命先烈的活动。但是随着疫情越来越严重,为了避免人群拥挤,造成交叉感染,所以才在网上祭奠革命烈士。有关部门发布不得随意建网上烈士纪念馆,网上祭奠烈士有一定的意义吗?现在之所以不得随意在网上建立烈士纪念馆,是因为大多数建立的网上纪念馆并不是具有安全性,一些人趁着这个机会,干出一些不好的事情。有些人进行网络诈骗,也有些人借着这个机会来侮辱那些革命先烈,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虽然非常理解那些网友们想要祭奠先烈的心情,但是不随意的去见网上烈士纪念馆,也是对那些烈士最大的尊重与纪念,毕竟他们虽然已经死去了,但是他们所做出的贡献不会让任何人遗忘。网上祭奠烈士的意义就在于即使没有办法现场面对面的一起去祭奠那些烈士,也表明了这些人并没有遗忘他们所做出的贡献。这些烈士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用自己薄弱的身躯为自己的国家所奉献,为人民带来幸福。而且在面对特殊情况的时候,就应该懂得变通,有那种心情是一回事,但是为了疫情防控,在网上祭奠烈士也不失为一种办法。而且为了让这些网友们有地方可以祭奠烈士,有关部门有组织网站活动,对这些网友们提供了方便。清明节在网上祭奠烈士也是一种新的方法,既能够有效的防止疫情扩散,同时也满足了这些网友们想要怀念那些烈士的心情。这些烈士为国家做出了非常多的贡献,他应该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向他们学习。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自己遗体捐献吗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遗体捐献凭本人意愿,并不强制要求。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基本流程:

1、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2、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3、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4、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自己遗体捐献吗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遗体捐献凭本人意愿,并不强制要求。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基本流程:

  1、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2、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3、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4、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人还活着却已经被人在网络上祭奠了4.3万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有人盗用了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在网络祭祀平台设立了纪念馆。人还活着却已经被人在网络上祭奠了4.3万次人在去世后被祭祀应当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活人被祭祀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日前福建厦门女生璐璐的朋友无意间在某网络祭祀平台发现有璐璐的纪念馆,该网络纪念馆里个人照片及音容笑貌使用的都是璐璐本人的照片及发在朋友圈里的生活照。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璐璐表示难以接受。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祭祀平台在没有核实被祭祀人实际情况的状况下贸然设立纪念馆,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个人信息被盗用后,有人出于恶意在网络祭祀平台设立了个人纪念馆。在事件发生之后,璐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平台方面确认该情况属实,但因纪念馆设立时间较长,当时平台还未进行实名认证登记,无法准确提供申请人信息。法院在经审理后认为平台未严格履行相应审核责任,导致受害人人格权被侵害,依法判决平台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在此次事件当中,由于照片是璐璐本人及其生活照,可以明显看出这是其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在这种平台设立纪念馆不存在任何经济方面的用途,这也就意味着他人设立纪念馆纯粹是出于恶意,而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这件事足以证明个人信息泄露后的危害,也给大家都提了一个醒,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相关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事件。在现实生活当中,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极大麻烦,甚至会发生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因此,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如无必要,切勿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事情是怎么回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这是有人盗用他人信息在祭祀平台设立了纪念馆,法院判决平台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信息被盗用,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璐璐是福建厦门女生,日前她的朋友无意间在网络上以祭祀平台发现璐璐纪念馆,在该纪念馆当中,包括灵堂灵照等在内全都是使用了她的个人信息,在仪容仪照板块甚至还盗用了她朋友圈内的照片,这个纪念馆内浏览人次已达4.3万次。明明人还活着,但却被几万人网络祭祀,这让璐璐感到无法接受。璐璐认为平台这一行为侵犯了个人权益,要求相关平台承担侵权责任。事件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认为平台确实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有网友称时过境迁,想找到责任人真的很难。法院判决由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在被告上法院之后,平台方面确认该情况属实,平台上确实有使用璐璐个人信息的纪念馆存在,而且这一纪念馆已经存在6年之久。由于纪念馆设立于多年之前,当时平台方还未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因此,平台方面无法提供当年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只能提供IP地址等信息。法院在经审理后,认为祭祀平台在允许他人设立纪念馆时,应该尽到审核责任,尤其是对于被祭祀人真实情况及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平台方应严格审查,且平台方面为要求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导致原告的人格权受到严重侵害。在经综合审理后,法院判决由平台方面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该事件,个人看法是有人故意这样做,而且双方应该有交集,否则很难理解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有什么意义。在现实生活当中,个人信息对每个人而言都十分重要。如果个人信息泄露,这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但如若发现有他人利用个人信息违规或违法操作,同样需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上纪念馆的内容

网络纪念馆开展的业务主要还是传统部分,如写纪念文、献花、祭酒、扫墓、祭奠、视频、生前照片、生前活动、文化价值、精神体现、家谱精编等等。高级业务还包括葬礼直播(为不能到场的提供葬礼视频网上直播)等等。在传统公墓里,逝者所拥有的只是一块冷冰冰的墓碑,以及无尽的孤独与凄凉。但在网上纪念馆及公墓中,逝者却能拥有一个有声有色的世界,所有的亲友可以在这里陪伴着他,所有的爱心可以在这里围绕着他!首先,每个逝者都可以在网上纪念馆公墓得到拥有无限空间的网上墓室。逝者生前的音容笑貌、生平事迹、作品文字等等都可以在这里永存,使后人能全面地、系统地了解逝者的一生--这里既是逝者在网络世界中的灵魂立足之地,也是逝者在网上的一座个人纪念馆;同时,网上纪念馆所特有的网络信息平台功能,使五湖四海的亲友和访客都走到了一起,他们可以非常方便地在这里进行信息上的交流与沟通,如网上祭奠和纪念活动等。网上纪念馆公墓将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它没有物理性的损耗,不会风化或坍塌,也不会损坏或被盗,相反,它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随时进行各种各样的修改和更新,并且在数字化的网络社会里永存下去。同时,它还拥有费用低廉、不占用一寸土地、完全绿色和环保、并且摆脱了时空与地域的限制等诸多优点。所以,网上纪念馆必然在网络社会中成为最佳的纪念场所。网上纪念馆使逝者的英魂长存于英特网的数字空间中,流传万世,永不泯灭!网上纪念馆就是“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法。民政部下发2007《民政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倡采用此方式进行绿色祭祀。

网信办: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还有哪些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传播歪曲历史内容根据媒体的报道来看,在四月二日的时候,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等要求,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健全平台管理制度规则。其中对于公众号发布传播具有歪曲历史性质的内容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若为了博取眼球和流量而无视正确历史随意编造的话,轻则可能会被处置账号,重则可能会上升到拘留层面。肆意诋毁英烈 在最新发布的规定中,对于肆意诋毁英烈的无耻行为同样做出了规定,同时还说明了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无证明文件随意“封”烈士,从源头上来有效得杜绝侮辱英烈的内容的传播和讨论,从根本上来让那些为了新生活而付出过鲜血和牺牲的英烈们来受到保护。封建迷信信息在浏览公众号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打着神佛的旗号敛财的文章,在此次的规定中,明确说明了不得传播低俗庸俗、封建迷信信息、不得以巧设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售卖豪宅文玩等导向不良纪念品、提供私人订制豪华服务等方式借机敛财;要严防活人被祭拜,随意立网碑建网墓等情况。 网站及时采取措施除了对公众号运营者做出规定外,还对平台经营者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要及时处理网民投诉举报,回应网民关切;要依法依规从快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并及时发布公告,通过个人和平台联手合作来改善当前的网络环境,有效的避免博眼球的文章的出现和传播,从源头上来保护英烈,共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促进美好和谐的网络环境的建造,为网络净化做出属于自己的贡献。

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这是咋回事?

该事件是有人故意在网络祭祀平台设立纪念馆导致的,这给当事人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 对亡者进行祭祀对国人来说是一种缅怀方式,可人明明还活着,却被人在网络上祭奠了4.3万次,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厦门女孩璐璐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奇葩事。 她的朋友在某网络祭祀平台偶然发现了璐璐纪念馆,该纪念馆自2016年至今访问量高达4.3万。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各类信息,并表示其在离校后失踪,几天后于海上发现尸体。纪念馆不仅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背景,背景上还都放着璐璐的头像,甚至还发布了璐璐的10张生活照。这一状况让璐璐十分气愤,因为网页中个人信息与她的个人信息一致,而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的生活照。法院判决平台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在该事件被发现后,露露认为该祭祀平台侵害其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平台方面对于这些情况也确认属实,但由于该纪念馆于多年前设立,当时还未进行实名登记,无法提供设立人具体信息。璐璐将平台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在经审理后,认为平台应严格审核被纪念人信息,特别是设立者与被纪念人之间关系及被纪念人死亡信息,防止有人别有用心,利用平台侵害他人人格权益。法院认定在本案件中被告平台未对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导致实际侵权人难以认定平台方应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法官还提醒在生活中,如发现个人民事权益被他人利用网络服务侵害,要及时留存证据,并向相关平台反馈。平台方面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化,否则需就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该事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人人都应文明上网。平台方也应加强监管责任,否则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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