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堂食规定
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76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餐厅堂食要50%限流,严查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6月25日起北京堂食最新规定 商超、市场、餐厅等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人流密集,是容易形成 疫情 “放大器”的场所。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最新防控政策和措施指引,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三个安全”。 1.员工安全 员工要台账清、底数明、每日测温、上岗扫码, 疫苗 应接尽接、2天一次 核酸检测 ,直接服务顾客的要规范佩戴N95 口罩 。 2.顾客安全 出入卡口要专人值守,人人测温,进店扫码,严格查72小时 核酸 阴性证明。 3.环境安全 合理控制人流,防止人员聚集,等位排队划定一米线。 要严格场内通风消毒,按要求定期开展环境 核酸检测 。
北京堂食最新规定
具体有八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餐厅入口应设置专人负责查验,提示顾客遵守防疫规定:1、确保每名进店顾客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休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进入餐厅。2、有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餐厅用餐。3、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顾客,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他人代查健康码、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二是外卖人员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1、对服务中高风险地区的外卖人员,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2、对其他外卖人员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3、将外卖人员向北京市商务局备案。对未纳入备案管理的人员,企业不得派单。三是划片分区 采取“点对点”配送服务1、企业要划定若干配送区域范围,固定区域内由相对固定的外卖人员接单配送。2、外卖人员活动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居住地一工作地一配送区域”。3、外卖人员应采取“点对点”配送服务,切实减少配送工作以外的活动。四是提倡预约就餐叫号等候,无接触配送1、避免人员聚集,保持合理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2、提倡预约就餐、叫号等候、非接触式点餐、结账。3、全面推行公筷公勺,提倡推广分餐制。4、外卖人员可通过将餐品放至小区内智能取餐柜等方式,实行无接触配送。5、企业可通过骑手端APP或车辆定位系统实时掌握外卖人员轨迹等信息,以便回溯排查。五是遵守防疫及卫生规定1、餐厅员工和外卖人员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2、上岗期间须规范佩戴口罩,直接接触顾客的服务人员及外卖人员取餐时应佩戴N95(或KN95)口罩。3、餐饮员工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上岗。外卖人员出现健康宝弹窗、非绿码、无有效核酸证明等情况的不得派单。4、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六是保持餐饮器具,公共环境等卫生清洁1、加强对餐厅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阴冷潮湿点位消毒。2、外卖人员餐箱、车辆、工作服、手机等相关物品应保持清洁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设备和设施。3、餐厅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4、就餐场所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七是加强餐厅员工人及外卖人员居住管理1、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2、集中居住区应符合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定期环境消杀。3、减少不必要社交活动,自觉做到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八是遵守生产经营相关规定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应具有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北京冷链”追溯信息。3、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
律师分析:
农业部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的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作为国内顶尖的食品科研院,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单及承检范围,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北京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名单,北京市属高校名单等等。
【法律依据】: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不得生产经营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属地管理责任,协调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负责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食品安全规划,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协调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十条 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确定重点监督管理的食品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非法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协调、督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进行查处,或者向市和区、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的,应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并可以依据检测结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采取扣押、封存等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实行快速检测的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样本送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设于校园内,为满足本校学生(含教职员工)就餐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专用场所。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中小学校食堂组织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堂食品采购、食堂食品储存、食堂食品加工、食堂食品供应、食品营养管理、食堂财务管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等,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管理。幼儿园的食堂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市教委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并督促区教委履行食堂管理职责。第五条 区教委是本区学校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属地内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建设,完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条件;明确管理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第六条 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学校食堂“非营利”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校食堂盈利。第七条 坚持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学校应制定在校就餐管理办法,规范在校就餐管理。第八条 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会。第九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建立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兼任。第十条 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在校生规模较大、就餐学生多、不具备自营能力的学校食堂,可在区教委指导下,通过公开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好的社会餐饮企业,实行不带资、控制总利润的托管服务,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并报区教委备案。第十一条 成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一年,并报区教委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晨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与维修保养、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日常检查、投诉受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第十三条 强化学校食堂安全保卫,严防不法分子纵火、盗窃、投毒等危及学校食堂安全的行为。涉及学校食堂管理的工作会议、日常检查、台帐登记等记录应完整、规范,统一存档备查。第十四条 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做到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最新修订
亲亲😘,您好教育部修订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对中小学食堂的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1.中小学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2.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3.食堂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左捂脸][左捂脸]【摘要】
教育部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最新修订【提问】
亲亲😘,您好教育部修订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对中小学食堂的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1.中小学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2.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3.食堂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左捂脸][左捂脸]【回答】
4.中小学食堂要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加强食品溯源和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5.中小学食堂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并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中小学食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同时,也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中小学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嘻嘻][左捂脸][左捂脸][左捂脸]【回答】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申请报告;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6.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9.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10.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是玖邀开业网(www.91kaiye.cn)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年命名一次。对不对?
您好,亲亲🌹,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命名是每三年一次👍,而不是两年一次。该命名活动由国家食品药品jiandu管理局主办,旨在表彰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城市,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获得该称号的城市将得到国家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也会提高消费者对其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在申报过程中,城市需要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成果,包括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此外,城市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以确保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领导地位🌞。除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还有一些其他的食品安全认证和评价体系,如ISO22000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这些认证和评价体系都旨在提高企业和城市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摘要】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年命名一次。对不对?【提问】
您好,亲亲🌹,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命名是每三年一次👍,而不是两年一次。该命名活动由国家食品药品jiandu管理局主办,旨在表彰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城市,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获得该称号的城市将得到国家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也会提高消费者对其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在申报过程中,城市需要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成果,包括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此外,城市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以确保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领导地位🌞。除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还有一些其他的食品安全认证和评价体系,如ISO22000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这些认证和评价体系都旨在提高企业和城市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回答】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年命名一次。对不对?
亲亲,您好,很高兴可以为您解答,为您查询到了,不对。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项目一般只每3年进行一次命名。【摘要】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年命名一次。对不对?【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可以为您解答,为您查询到了,不对。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项目一般只每3年进行一次命名。【回答】
贪吃使能量和营养摄入过量,易造成肥胖,影响人的健康。对不对?【提问】
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是()【提问】
什么是平衡膳食()【提问】
平衡膳食包括( )。A.热能平衡B.品种多样C.比例适当D.符合营养学的烹饪方式E.饮食定量【回答】
bce【回答】
每日食盐摄入量多少最宜()【提问】
小于6克每天盐的摄入量应小于6克:1. 食盐内含氧元素有益身体运转,但是摄入量不宜过多。2. 过量摄入食盐可能导致身体钠离子过高,引起水潴留和肾脏负担加重,不适合肾脏患者。3. 进食时不仅需要限制食盐,还需限制糖和油的摄入,过多糖则使血糖上升,油则增加血液粘稠度还可能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回答】
如何理解《北京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本市地方标准?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本市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增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的指标,或者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品生产规范不同不能视为严于。安全指标限值严于到什么程度认定为“严于”没有具体规定,但严于的情况是要向社会公开的,备案后的标准文本是要全文公开的,是否真正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本市地方标准,要经受社会监督的考验,不能“忽悠”消费者。
生产食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必须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法律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加工相应的食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的,为无证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生产食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一、生产食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1、生产食品需要办理以下证件:(1)工商营业执照;(2)健康证;(3)食品流通许可证;(4)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许可证,该证件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二、怎么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1、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核查;3、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小作坊的销售范围有多大?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
目前食品全国流通 厂家需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可生产也可以流通。 非厂家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行。 虽然营业执照上写了生产、销售食品,但是若无以上对应证件都是不合法的。
什么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食品小作坊,又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和个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前仍是食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食品小作坊是农产品深加工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手段。同时,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缺乏、质量卫生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
由于经营规模较小,缺乏检验设施,环境卫生条件较差,质量不稳定等多种因素,多给人留下“散、乱、差”的印象。也不断成为“食品安全”的重灾区、“假冒伪劣”的代名词。因此,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成为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