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时间:2024-07-01 08:29:59编辑:笔记君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协调机关内、外部工作关系,制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宣传以及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政策法规科 组织税收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税收政策的调研,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地方税务公告等事宜。3.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4.税政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5.国际税务管理科 主要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情报交换、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及现行涉外税收政策实施等工作。6.基金(费)征收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落实;开展基金(费)政策的有关调研工作。7.征收管理科 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研究拟定综合性税收、个体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建设。8.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入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9.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所辖地方税务局(分局)正副局长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10.监察室(财务监督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审计事项。11.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工作。12.信息中心 负责本系统税务信息化工作,行使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技术管理、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机构简介安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辖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1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8种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职能科(室)10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6个。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收入

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国税收入(计划口径) 70.88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增收16.1亿元。收入总量及增量均创历史新高,收入规模在全省的位次跃居第三。“十一五”期间,全市国税收入由2006年的22.04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70.88亿元,5年连续跨越5个10亿元台阶,年均增幅29%,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走上了经济发展、税源扩大、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轨道;各项税收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税收减免由4.8亿元上升到15亿元,5年累计减免 44亿元,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安庆市地税局 辖怀宁、枞阳、潜山、岳西、太湖、望江6个县局和桐城市局(宿松县局因“省管县”体制改革划归宿松县委县政府管理),下设3个直属机构和6个派出机构。市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和2个事业机构。  安庆市地税局在省局和安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庆地税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1年,全系统共组织入库地方税费收入68.58亿元,同比增收15.7亿元,增长29.8%,为安庆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局和所有县(市)局全部荣获安徽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市局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争先创优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并荣获安庆市第三届文明行业称号。迎江区分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系统有4个单位荣获安庆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有5 个单位荣获安庆市文明窗口称号。  市局机关内设机构(14个):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所得税科、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科、基金(费)科、收入规划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政治处、财务管理科、督察内审科、机关党委、监察室等14个。  直属行政机构(3个):  1、安庆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处级建制)。2、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副处级建制)。3、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事业单位(2个):  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派出机构(6个):  1、安庆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2、安庆市地方税务局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分局。3、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大观经济开发区分局。4、安庆市地方税务局迎江区分局。5、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大观区分局。6、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宜秀区分局。  垂直管理机构(7个):  桐城市地税局、枞阳县地税局、怀宁县地税局、潜山县地税局、岳西县地税局、太湖县地税局、望江县地税局。

安徽省安庆市城区公安分局在哪些地方?是市区吗?生活条件怎么样?谢谢啦~

安庆市城区分局有
迎江分局:在华中东路上离市区有点路,但不是很偏,条件不错。
菱北分局:在开发区雷池路,辖区三个派出所,菱北所、同安所、老峰所,条件很好!
大观分局:在西门的德宽路上,条件一般。
宜秀分局:在少年宫路上就是从菱湖南路的新电大往南点,条件一般!
还有就是水上分局、林业分局都不远,都在安庆市区!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市局是主管安庆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处级。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事项;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9.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1.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和考核;各类报表的汇总和上报;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市区范围内案源统一管理;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税务检查证件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安庆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级别为副处级,设7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市局设1个跨区稽查局(即第一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级别为正科级,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档案管理科。 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的历史沿革

一、1949年5月-1950年5月,安庆市税务办事处。1949年5月,安庆市政府成立安庆市税务办事处,隶属安庆行政区工商管理局领导。二、1950年5月-1950年10月,怀宁县人民政府税务局、县城区税务所。1950年5月,安庆市税务办事处与怀宁县人民政府税务局合并,成立新的怀宁县人民政府税务局,隶属安庆专区税务局领导。三、1950年10月-1958年10月,安庆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安庆市税务局。1950年10月,安庆市与怀宁县分设后,成立安庆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四、1958年10月-1961年5月,安庆地市财政局、安庆市财政局。958年10月起,安庆市划归安庆行署管理。1959年3月,地市财政局分开办公,恢复安庆市财政局,但税务、建行仍然在地市财政局内。此时安庆市属省辖市。五、1961年6月-1968年8月,安庆市税务局。1961年6月1日起,恢复安庆市税务局。1965年6月10日起,市委决定,税务局设专职政治教导员。六、1968年8月-1968年12月,安庆市税务局革命领导小组。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局只剩3人处理日常工作,机关陷于瘫痪。七、1968年12月-1970年5月,安庆市财政金融管理站、工商税务革命领导小组。税务干部大部分干部下放农村劳动,全市仅留26人。八、1970年5月-1977年10月,安庆市革命委员会财税局。税收业务归并到财政中,税务所逐渐恢复。九、1977年10月-1994年8月,安庆市税务局。先是从1977年10月起实行财税分设,成立安庆市税务局。1979年11月安庆市改为省辖市。1984年4月,实行机构改革,下设5个分局和郊区分局。1988年8月起,由于行政机构调整,原安庆市与安庆地区合并,下辖怀宁、桐城、潜山、太湖、枞阳、望江、宿松、岳西等8县。安庆市税务局与安庆地区税务局合署办公。十、1994年8月至今,安庆市国家税务局。由于国家税制改革,1994年8月25日起税务机构分设,正式成立安庆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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