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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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网的网站简介

1998年初,在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针对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缓慢等问题,提出:依托气象部门的网络、技术、人才等优势,建立为“三农”服务的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1998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建立安徽农网 。它以省、市、县、乡四级服务组织为依托,以信息服务平台为工作基础,以专业服务队伍、专家顾问为技术支撑,以网站、广播、电视、电话、报纸为服务载体,以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注册会员、涉农企业为纽带,无偿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农网网站围绕市场、科技、政策三大主题,开设了8大板块共72个栏目。每日更新信息5000多条,日均访问量超过8000人次。用户遍及全国各地,以及美国、日本、欧洲等36个国家和地区。

安徽农业信息网的综合平台

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依托网站群平台建设各类站点180多个,横向覆盖省农委所有处室,建立部门子站29个;纵向覆盖十七个市、105个县(区),建立市县子站122个;有些市县还依托网站群平台建设各类专业站点和乡镇站点,约30多个,已集中发布农业政策、市场、科技等各类信息十万余条。“安徽农业信息网”网站群还可以无缝集成各类同构、异构系统,是安徽省农委实现农业部“三电合一”信息服务理念的基础平台。通过一年多的建设,网站群平台集成了农业部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一站通)和全国信息联播系统,与农博网合作开展了农业人才推介活动,自建了“农技110”咨询服务热线系统以及视频、论坛与邮箱等系统。网站群和“一站通”系统集成后,促成了安徽网上农产品供求市场的建立,当前共注册会员5308名,其中金牌会员2000名,发布各类信息5231条,实现网上交易额约20多亿元。网站群平台与农业部全国信息联播系统集成后,我省基层农业信息可以第一时间展示在国家以及各省市农业网站上。截止到2006年11月底全省共向全国信息联播资源库提交信息1999条,其中被全国信息联播采纳307条,安徽地方信息联播采纳1692条,对宣传安徽农业发挥了积极成效。“农技110”咨询热线系统开通了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两种方式,随时随地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其中电话咨询量已达到日均3000次,农忙5000次以上。眼下,网站群平台正积极拓展新的服务方式,与中国移动安徽分公司合作开发的农业短信服务平台已进入开发阶段,安徽省网上展厅平台系统也与农业部实现数据交换,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系统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工作,安徽省阳光工程学员认证系统也将与网站群进行集成。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在哪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长江西路666号。中心主要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包括农业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等方面。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电话进行咨询。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是安徽省政府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机构。中心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长江西路666号,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农业信息资源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全省农业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应用推广:通过各种渠道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应用技术,提高农民生产力水平。信息服务:为广大用户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决策支持: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决策支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通过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官方网站或电话进行咨询。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的服务对象是谁?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广大农民、农村企业、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等。中心通过各种渠道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生产力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是安徽省政府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机构,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长江西路666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六条 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七条 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发局

法律客观:《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由中央、省、市、县财政部门分险种、按比例承担。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20%、投保人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县财政补贴9%、投保人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1%、市县财政补贴9%、投保人承担40%。市、县财政的分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市、县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也可动员龙头企业为农户承担部分保费。投保农户根据应该承担的比例缴纳保费。省农垦集团投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应由地方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由省级财政承担。

农民专业合作社升级为示范合作社有哪些要求

《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第五条规定,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上应是省级示范社,并符合以下标准:(一)依法登记设立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运行2年以上。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3.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订本社章程。(二)实行民主管理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10%,最低人数为51人。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3.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并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办法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三)财务管理规范1.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制定明确的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度,资金、经营管理规范,用水经费使用公开透明。2.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3.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4.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四)经济实力较强1.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300万元以上。2.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东部地区15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1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50万元以上。联合社固定资产:东部地区4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100万元以上。3.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东部地区4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15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东部地区7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5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300万元以上。林业合作社以近两年经营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年经营收入。4.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模:农民用水户达到100户以上,管理有效灌溉面积500亩以上。(五)服务成效明显1.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2.从事一般种养业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从事特色农林种养业、牧民合作社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联合社的成员社数量达到5个以上。3.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工程维护、分水配水、水费计收等方面成效明显,农业用水秩序良好。(六)产品(服务)质量优1.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留存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2.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七)社会声誉良好1.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2.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3.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农村合作社如何开展、发展!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第五十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第五十一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第五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农业信息网站有那些?

1、网上农贸市场。迅速传递农林渔牧业供求信息,帮助外商出入属地市场和属地农民开拓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进行农产品市场行情和动态快递、商业机会撮合、产品信息发布等内容。2、特色旅游。依托当地旅游资源,通过宣传推介来扩大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全方位介绍属地旅游线路和旅游特色产品及企业等信息,发展属地旅游经济。3、特色经济。通过宣传、介绍各个地区的特色经济、特色产业和相关的名优企业、产品等,扩大产品销售通路,加快地区特色经济、名优企业的迅猛发展。4、数字农家乐。为属地的农家乐(有地方风情的各种餐饮娱乐设施或单元)提供网上展示和宣传的渠道。通过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制作全市农家乐分布情况的电子地图,同时采集农家乐基本信息,使其风景、饮食、娱乐等各方面的特色尽在其中,一目了然。5、招商引资。搭建各级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平台,介绍政府规划发展的开发区、生产基地、投资环境和招商信息,更好的吸引投资者到各地区进行投资生产经营活动。

农业类行业网站有哪些?

中国林果产业网、中国农业网 、中国农业信息网 、中国农网、中国蔬菜网、中国农业资源网、中国农业交易网,中国兴农网、中华农业文明网、中国农业环球网、中国西部农业在线、中国水产网 、中国牧业信息网、中国化肥信息网、中国种子信息网、国粮油食品信息网、中国特种养殖网、中国食用菌信息网、中国园艺网等。
苗木类的农业网站有:中国林果产业网
花卉类的农业网站有:中国园艺网
动物类的农业网站:中国养殖网
蔬果类农业网站:中国蔬菜网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是安徽省政府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为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由原农委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创办的一家政府性农业信息化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徽省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加强农村信息技术应用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信息素养和综合素质。中心还与多家单位合作,开展了多项农业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如智慧农场智慧农村等,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在农业信息化方面都提供哪些服务?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为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了多种信息化服务,包括农业市场信息农业财务管理农业公共服务农村电商等方面。此外,中心还通过建设智慧农业平台等方式,推进农业信息化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深度融合,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快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采用成熟的计算机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传感器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以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导向,打造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是安徽省政府的重要机构,其在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安徽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向着更加高效智能化的方向迈进。【法律依据】:《安徽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五条 加快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采用成熟的计算机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传感器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以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导向,打造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


种植藕带一亩产多少

种植藕带一亩产2000-3000斤藕,但是品种不好的,会更少的。


藕带,又叫藕鞭、藕簪、藕心菜。
湖北和安徽人最喜欢食用藕带。其实,古代就有采食藕带的习惯,如《本草纲目》记载的"藕丝菜"就是现今所谓的藕带。目前,市场上销售食用的藕带,主要有两个来源,即子莲和藕莲,以子莲为主。安徽的池州市、湖北等地栽培子莲时,一般一次定植,连续种植三年。从第二年开始,由于田间植株过密,采收藕带,实际上起到疏苗的作用。所以,子莲藕带是子莲栽培中的副产品。另外,也有部分农户利用莲藕(藕莲)采收藕带。莲藕的藕带与子莲藕带相比较,更加粗壮、脆嫩。


食用方法
炒、拌、煎、蒸、炸、熘、生吃皆可。既可作主料,又可作配料,荤素皆宜。最为有名的是清炒藕带和酸辣藕带这两道菜,但不管怎么吃,味道都是绝佳的。斜刀切成细长的段,用盐略腌制,烈火烹油放入红辣椒丝,翻炒片刻即可。成菜的藕带细脆无筋,清香浓郁,嫩、雅、朴、鲜、香、辣、爽,怎么形容它都不过分。利用藕带加工泡菜,如酸辣藕带、糖醋藕带等,也极受消费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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