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流动人口档案的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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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流动人口档案查询平台
四川流动人口档案查询平台 目前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四川流动人口档案查询平台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四川流动人口档案查询平台 四川流动人口档案查询平台有两个,一个是通过四川省人社厅局官网的“公共人才”专栏访问;一个是直接点击进入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将直接为办事群众提供毕业生报到、档案转递、到档查询等基本公共服务。 1、http://202.61.88.214/ 2、http://119.6.84.89:8086/ 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平台将直接为办事群众提供毕业生报到、档案转递、到档查询等基本公共服务。 档案公服平台提供的服务: 目前在该平台上提供的服务主要有11项,包含到档查询、档案转递、毕业生报到入户、毕业生接收登记、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查(借)阅服务、档案材料补充、政审(考察)服务、集体户户籍卡借出、初聘专业技术职称、代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其中到档查询、档案转递、高校毕业生报到3项业务可以实现网上办结,其余8项业务可以实现网上预约。 档案公服平台访问方式: 一是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hrss.gov.cn/)的“公共人才”专栏访问; 二是直接登录档案公服平台网址:http://119.6.84.89:8086/; 三是扫描档案公服平台二维码访问。 拓展:其他档案查询平台 1、川渝两省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网址:https://service.scrc168.com/ddcx/ 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原档单位/机要号,即可查询到档情况 2、应届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只可查询应届生档案信息) 网址:http://xx.cdjyrc.com:8100/xlrz/res/40A354CF74D04FC6BB7DD5FCFA121E15.frm?__viewport__=1 查询:输入姓名+毕业院校,即可查询 3、成都人才网 网址:http://s.rc114.com/Doc/Query.aspx 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原档单位/机要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档案】获得成都毕业生及非毕业生档案查询入口报到证报到流程,查看档案转出申请流程。 ;
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 网址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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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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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居住信息涉及的地名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第三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
全省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的日常维护由省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并根据部门职能共享相关信息。第四条 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第十四条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第十六条 单位、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
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第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法律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第四条 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为什么我在四川省流动人口登记平台上登记了但是派出所却查不到相关信息?
有可能你的登记不是有效的登记。流动人口登记平台上登记资料,一般还要求带上相关的资料原件到相关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办理补办资料的,单存只是登记资料不是有效的登记,有可能一段时间过后资料无效,导致无法看到。个人申报方法如下:首先打开网站首页,点击个人申请。在弹出的个人用户申报窗口中,按要求规范填写各项数据,注意这里请根据情况选择居住或就业信息申报类型,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申报成功后将看到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四川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上受理了申请后下一步怎么办?
下一步填写回执单。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一条 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居住信息涉及的地名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第三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全省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的日常维护由省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并根据部门职能共享相关信息。第四条 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
法律依据: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第四条
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
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南宁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
法律主观:一、居住证办理进度如何查询1、首先我们先打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打开之后我们将页面往下拉,拉到底部会看到有一个“办证进度查询”选项,我们单击该选项卡。2、然后会进入到查询页面,此时会有两个选项供我们选择,如果是要用姓名跟身份证号查询的话,那么就在“按姓名和证件查询”下方输入姓名跟身份证号,输入完成之后单击“查询”按钮。3、单击查询按钮之后就会自动查询,查询完成之后就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显示办理进度结果,如图对话框,显示还在核验中,那就说明还正在审核。4、如果要按受理号查询的话,那么单击“按受理号查询”选项卡。5、然后会进入到受理号查询页面,此时将受理号输入进去,输入完成后单击“查询”按钮。6、选择查询按钮之后,查询到结果就会自动弹出对话框,如图所示,此时还在核验,我们等待即可。二、居住证的主要功能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南宁市居住证网上申请流程
目前南宁网上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暂开放自助申报居住登记、首次自助申领居住证功能。网上申领居住证操作: 1.首先关注南宁警方公众号,关注后进入南宁警方 公众号或者下载i微警APP,点击左下角i微警公众版然后进入户政服务 2.选择流动人口业务点击进入流动人口业务办理 3.选择居住证申报—>居住证申领跳转到办事指南一览页面,点击下方在线在线申报按钮 4.点击在线申报进入----->>自助申领居住证 点击确认信息后,后台效验流口登记信息并判断符合那种类型申领居住证(普通申领、直接申领)进行继续申报,如果居住地址变更则点击地址变更进入地址变更页面。提示如下图: 5.点击继续申报进入居住证普通(直接)申领 》材料选择,选择满足条件的选项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 最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完成申领业务。 如果填写的信息材料真实有效,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居住证申领业务。